时事

价钱越高待遇越好
人贩推出“偷渡配套”

(吉隆坡16日讯)本地不法集团和贩卖人口集团勾结,利用大马与邻国之间的海陆边界偷渡非法外劳,甚至提供不同价格的“偷渡”配套,给钱越多就能有更好的安排和待遇!

这些贩卖人口集团每周估计能赚取约80万令吉。



每周赚80万

报道说,贩卖人口集团为非法外劳提供800至7000令吉的“偷渡配套”,价钱越高则得到越好的住宿和工作待遇,否则就只能匿藏丛林等候安排。

《每日大都会》报道,这些集团安排海路或陆路,冒险将一批又一批非法外劳偷渡入境大马。

有消息指印尼当地有3名活跃的贩卖人口集团“老大”,利用马六甲海峡把非法外劳送到柔佛、马六甲、森州、霹雳和雪兰莪。

武吉阿曼反贩卖人口组主任法迪尔高级助理总监说,截至今年7月31日,警方共逮捕250名贩卖人口集团成员,其中122人是大马人。



他指警方也在多个行动中共逮捕2000名非法外劳,以印尼人居多,其次是孟加拉人、缅甸人和菲律宾人。

他透露,非法外劳人数众多,甚至形成多个党派,当中有者还有性需求,因此衍生了专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卖淫集团。

法迪尔指大马边界和很多国家毗邻,还有很多可入境本地的水路和陆路,导致执法人员的工作更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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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诱骗女子卖淫 母子与老鸨被控贩卖人口

(新山7日讯)母子联同印尼籍老鸨涉嫌诱骗两名女子下海卖淫,被控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贩卖人口),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20年或罚款。

涉案的母子分别是卢远梅(译音)和42岁的田志清(译音),他们今早9时现身新山第二推事庭,而另一名被告努鲁哈斯娜(26岁)则是被警员押上法庭。

努鲁哈斯娜是本案的第一被告,田志清是第二被告,母亲卢远梅是第三被告。

第一项控状指控3人于今年3月14日至19日下午3时,在新山旧马西路的按摩院,诱骗一名25岁的印尼女子卖淫,因此触犯了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并与34条文同读。

第二项控状则指3人今年3月17日至20日晚上9时,在新山马西新村一间住宅,出于同样目的诱骗29岁的伊班女子卖淫,触犯上同样的法律条文。

承审推事莎米妮择定案件展至5月8日过堂,检控官柯德斯维丽因此提出每人3万令吉及呈上护照予法庭保管的保释条件。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巴哈鲁丁则求情说,第一被告已离婚,需要负担留在印尼的2名孩子的生活费。

此外,他指第二被告患有心脏病及糖尿病,也需负担2名孩子,第三被告则刚动完心脏手术,并且需要照顾4名孙子,请求推事降低保释金款额。

推事莎米妮最终谕令第一被告缴付3万令吉保释金及提交护照,第二和第三被告则需个别支付2万令吉保释金、交上护照以及由2名担保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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