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抵制”与“优先”大不同/章龙炎

上个月底,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回答记者有关几个非政府组织在网络上发起“优先购买回教徒产品”的提问时表示,只有那些思想肤浅的人才会抵制非回教徒产品。

马哈迪开了第一炮,识趣的内阁成员快快跟着附和,唯恐人后,“优先购买”走调为“抵制”。这课题也开始热了起来,大家议论纷纷,还有12个(只有一人是非回教徒)“开明人士”发表联合“不要抵制,购买马来西亚产品”声明。



根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抵制指的是“在劳工、经济、政治或社会关系中为反对被认为不公正的做法而采取的集体的、有组织的抵制。”

根据以上定义,那敦马等人把“优先购买”定调为“抵制”,是否意味着这“优先购买回教徒产品”的非政府组织,是因为有不公正的因素而展开的抵制?要是这样的话,那政府当务之急是去纠正这些非政府组织所认为的“不公正”做法—比如货不对办、物价不合理等等,而不是不着边际的通过媒体发言。

如果不是,那优先购买某个宗教群体的产品活动,其实与什么“爱我棕油”、“购买本地货”以及“购买马来西亚产品”等等,并不完全等于是抵制其他产品。我想郭部长不会因为爱我棕油,每天一小匙,就等于是抵制其他食油,或者购买非本地制造的产品,就等于是抵制其他国家制造的产品。

顾客是王者

我看那些发动优先购买回教徒产品的非政府组织,并非敦马所说的思想肤浅。



但是,从敦马及附和敦马“抵制论”的人的言论来判断,可以发现他们可能忘记了一个基本道理:顾客是王者。不要忘记,我国的消费人,绝大多数是回教徒。

消费人有偏好,他们选择买什么不买什么,是他们的权利。即使他们行使他们的权利,并不完全是理性的,甚至对自己造成伤害,但是说他们“思想肤浅”,有点唐突,给人感觉好像不太尊重他们的权利,更看不到他们为何有这种想法与行动。

上述12个“有识之士”发表的联合声明,反映出他们不先尝试去了解什么是消费者权益,无厘头的说“不如马来西亚制造产品。”按敦马的逻辑,这不就等于“抵制”外国产品了吗?

他们有没有想过我国对外国产品的依赖,多少国人的生活是依赖买卖外国产品的?讽刺的是,外国产品也有不少是回教徒制造,支持优先购买回教徒产品的,视野反而比那些建议购买我国制造产品的还宽阔。

孔子有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在这个所谓抵制的课题,我看到有不少人是要混淆视听,而不去正视“优先购买回教徒产品”的理由(可能有好几个),例如,市场是否出现“不公正”而后有以宗教信仰为号召的消费权益运动,而是条件反应的丢帽子,跟着政治人物(小政治人物跟大政治人物)的言论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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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敦马:拥数十亿? 反贪会应出示证据

(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说,若反贪污委员会掌握他拥有数十亿令吉的证据,就应该拿出来。

他表示,警察总长称没有以罪犯对待他,但反贪会发给他儿子的传令,却说他犯罪。

“据反贪会给我儿子米占的传令,提到身分证号码251220-02-5151的马哈迪,犯下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案件号码是IPJ/RPTNO/0477/2023。

“截至目前,我知道我没有被调查。但是反贪会的传令说我犯罪。”

安华指控拥数十亿

马哈迪今日在部落格发表题为“我是什么罪犯”帖文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控他拥有数十亿令吉,但他都不知道自己有数十亿令吉。

“因此我起诉安华,以便证明我有数十亿令吉。这是一年前的起诉,至今安华也没有出示我有十多亿令吉的证据。

“这意味着我现在还没有被定罪,如果反贪会有证据,那就拿出来。

“关于拿督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虽然安华被定为无罪,为何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没有被撤回?有没有指示安华的妻子和孩子去解释他们所有的财产?”

马哈迪指出,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案件也是一样,即为何对方胞弟没有像他儿子一样,受到周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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