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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眼拉浪海域失踪溺毙
马来兄妹遗体寻获

(雪邦1日讯)昨日下午3时37分在雪邦双溪比力峇眼拉浪海域失踪并不幸溺毙的马来兄妹遗体,分别于今日凌晨零点40分以及下午1时40分寻获。

不幸遇难的两兄妹是14岁的莫哈末哈费斯莫哈末再哈以及11岁的西蒂努莱雅莫哈末再哈。两人和另4名兄弟姐妹随同父母趁国庆长假到峇眼拉浪海边度假玩水。



昨日下午,两兄妹和另4名家人在靠近雪邦子河口附近游泳时,不幸遭急流冲走,其中4名亲人及时获救,惨遭溺毙的两兄妹遗体终于今日寻获;救灾人员首先寻获莫哈末哈费斯的遗体。

刘天球(左起)和哈尼峇向救灾人员了解案情。

议员慰问家属

双溪比力州议员刘天球及首相署法务副部长兼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峇今日中午先后到救灾中心慰问家属和了解情况。

哈尼峇在救灾中心逗留约1小时后离开,刘天球则等候第二名遇难者遗体送往医院解剖后才离开救灾中心。

刘天球指出,他和哈尼峇一致认同,民防必须做好海边防范工作,特别是在高风险时期必须加强紧密的海上巡逻工作,一旦发现民众靠近危险海域必须给予及时警告和驱赶远离危险区。



采纳当地渔民建议

此外,他们也采纳当地渔民建议,在雪邦子河口50公里范围插上电柱和警告牌,降低悲剧发生。以上工程将由市议会和当地渔民探讨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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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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