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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身”拒告假
杨祖强:知道谁是幕后黑手

杨祖强(中)与妻子完成保释后牵手离开地庭。右为西华苏巴马念。
杨祖强(中)与妻子完成保释后牵手离开地庭。右为西华苏巴马念。

(怡保23 日讯)霹雳州行政议员杨祖强今日在地庭被控强奸印尼女佣,他除了否认有罪,也在法庭外告诉媒体他大约已知道谁是使他被卷入此案的幕后黑手。

他也表明,基于任何人被定罪前都是无辜的法律原则,他拒绝霹州务大臣所提出的告假建议。



在法庭上,杨祖强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指他明白控状内容,但坚持本身没做过,因此否认有罪,法官准许他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将此案订于9月24日过堂,并下令杨祖强必须将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1.5万保释须交出护照

控状指杨祖强在今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到9时15分在九洞美露拉也镇的住家楼上房间强奸一名外籍女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法庭可判被告最高刑法监禁与鞭笞。

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梁卓经、兰加巴及拉哈斯基于调查并未完整,特别是昨晚出现新进展,即行动党木威区国会议员兼霹雳州议会议长拿督倪可汉报案,指接获线报带女佣去报案的人士获得10万令吉及被短枪指着要胁,而要求展延提控。



为续审或押后争论不休

惟控方表示已接获指示,须照样提控。

过程中,控辩双方不断就此案继续进行或押后而一度争论不休。辩方指由于昨晚有最新证据,警方应进行更完善的调查,所以此案必须押后,但控方坚持此案不能押后。

法官诺拉西玛在聆听双方辩供后,于上午9时33分宣布暂时休庭,然后在上午9时58分开庭时,控辩双方在能不能保外一事,辩论一番。

3名负责提控的副检察司为阿兹哈莫达、艾诺瓦达和奈达。

律师:身为州议员不会逃走

在复庭后,检控官阿兹哈莫达指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为一项严重罪行,由于对目前身在“安全屋”的证人会受到骚扰而担忧,因此向高庭提议不准被告保释。

杨祖强代表律师兰加巴则援用在同一条文下,也有获准保外的案例,对为何杨祖强不准保外表示置疑。

“被告身为州议员和霹雳州行政议员,若不准保释,如何履行为选民和人民的工作;更何况此案没有直接的证据和目击证人显示杨祖强涉及,这类指控同样可以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他认为,法庭可附带条件给予保释,否则对被告不公平,更何况透过保释,只是确保被告不会逃走。

他指出,被告目前还须承担照顾4名尚在求学的孩子,包括攻读大学,所以应被列为考虑因素,让被告以合理保释金和条件下,保外候审。

他重申,调查期间,被告给予警方充分合作,到警局录取口供,而今日也自愿出庭,不能保释之说让人费解。

“报案者如今在‘安全屋’,(杨祖强)又如何骚扰证人?”

他反问,身为州议员与行政议员的被告有公务在身,能逃走吗?

兰加巴希望法庭制定保释条件,并建议把保释金定于1万令吉。阿兹哈则建议以2万令吉和由2人担保下保释。最后法官把保释金定在1万5000令吉和一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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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刑期缩短至8年 杨祖强性侵案上诉遭驳回

(布城1日讯)上诉庭驳回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性侵印尼女佣案的上诉,但缩短刑期至8年,并维持鞭笞的刑罚。

此案今日在布城上诉庭作出裁决,上诉庭三司之首拿督哈德丽雅,以2对1的多数裁决,作出判决。

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监禁刑期从原本13年减至8年,但维持鞭笞2下。

法官允杨祖强将案件向联邦法院上诉期间,刑罚暂缓执行。

杨祖强被控在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在九洞美露再也花园住家内,性侵一名外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2022年7月27日,怡保高庭判处杨祖强罪成,监禁13年级鞭笞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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