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读《大学色讲师》有感/方城

周日早上,读了言论版《大学里有色讲师》一文,勾起了我的一些回忆。我想:我和文中所言的女生一样,抱持着“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逼迫自己忘记所有看似没事,其实是性骚扰的事件。

小六的时候,我是学长,因为职责所需,常被叫去见训导主任。那个男老师已经40-50岁了,叫我帮他整理要分派出去的小叮当等书本时,会用手碰触我的私密处。然而,当时我并不知道老师摸我是一种性骚扰。我以为日久我会忘记这件事。但是,其实我并没有忘记。



话说大学毕业很多年以后,我再修读硕士时,因为修读人数不多,指导讲师又多数是男的,于是再遇上如文中提及的骚扰事件。讲师是中年人,样子挺严肃的。由于课程只有3个学生,所以上课地点很多时候就是在他的办公室内。有时,有同学缺席,他的课就变成了“谈天课”,不着边际的讲他的威水史及家世的显赫。每一次上完课或发下课业,都会要求我们个别去他的办公室见他。

有一次,我去见他,不知他是否为了表示友好亲和,还是什么,他以轻挑的语气地问我是不是有担心?还问我要不要躺下休息(房内有张三人座沙发)。我忙摇头,他看了,便显得很随意看了我作业,听了我的看法建议,就叫我出去了。后来,我听闻某个较年轻同学和讲师很好,时常上讲师的车出去。至于有没有发生什么事,就不得而知了。我也曾对另一个女讲师反映这件事,她听了,仿佛习以为常,只笑而不语。

多年来,大学讲师用他们的职权及掌控学生成绩优劣大权的优势,威逼自己的学生个案,我想在世界各大专院校都时有所闻,可悲的是只有少数被勇敢揭发的案子罢了。这种变态的常态,至今没有任何机制去管制。

“这一角”未被重视

试想:如果自己是受害者,自己得经过多少次盘问及回想煎熬,才能指正那个在别人眼中道岸貌然的讲师?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作者林奕含的经验里提及的被讲师性侵,最后自杀的个案绝对只是冰山一角,而“这一角”也一直都未被重视。

今天,我也将送女儿入大学了,看见这样的提醒难免也让我陷入沉思。如果孩子不懂得拒绝,会不会已被骚扰了也不敢告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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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公道在哪里?/方城

最近,看了《二十条》这部戏,深觉它与去年爆红的电影《毒舌大状》的中心内容极为相似,都是为了宣扬捍卫正义而面对重重挫折磨难的过程。

戏的结局是皆大欢喜的,哪怕过程中戏中人物经历了多少苦难,又有多少人为了正义而牺牲,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捍卫正义、宣扬正义永远存在”这样的主题,当然是好的、是正向的思维。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它出现过吗?

我那青春期的孩子都会说:这世界没有公平、公正,在有权有势的人眼中,他们本身就是王法,就是公正!就算有立法执法机构,也敌不过这些人的威逼利诱。

这部戏中也有好多个案都是如此迫害受害者,让他们承认错误,并关进牢房若干年,而真正的坏人却逍遥法外!

对于孩子的想法,我很讶异,忙告诉他:有的,有的,你必须相信:天网恢恢,这些人终究会遭到报应的,也许不是这一世。(我说着时,自己都难免有点心虚。)

如果你看见霸凌、看见别人被欺负,你于是伸出援手,把施暴者打伤了。然后,你却被拘留提告了,因为你不是法律,不能动用私刑惩罚坏人!事发现场有很多人证,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作证。这时,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那么执法单位为了结案,也不会再开案细查的。于是,好人含冤,而沉冤还能得雪吗?也许会,但不知何时。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有些人面对这种不公,不断上诉,提出诉求,坚信正义公平存在,最后沉冤就算得雪,一般人还是一样觉得他傻。

如果你仔细观察,现在的社会已经没有太多这样的人了。

现在的人,大部分都选择明哲保身,能够不理就不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曾经在校园里,发生一宗破坏公物个案时,学校以几个人的说辞就断定某班学生是肇祸者,需接受处罚。学生要求调看监控录像也不被允许,为此,学生之中有人愤愤不平,有人则认为赔钱了事,不必再生事端!在校园这个塑造学生人格的地方,竟然也是这样处理问题的!这样下去,试想谁还会相信公义存在?或相信“法”绝对不可以给“不法”让步的道理?最终,所谓的公道正义 ,将沦落为戏里的情节,梦中的城堡,永远不会是生活中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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