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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员乔装司机取缔
非法看车员罚千元

被告纳沙依曼不想被媒体拍到,以纸张遮脸躲避镜头。
被告达摩迪兰选择缴付罚款。

(新山19日讯)陆路交通局展开“寄生虫行动”,由执法人员乔装司机,将2名非法看车员逮个正着并控上庭,看车员以收入低和经济负担大向法官求情,最终各别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以坐牢3个月代替。

这两名看车员是在新山大丰花园圣淘沙广场附近的苏特拉路,非法向欲停车的司机收取每次20令吉的停车酬劳。



2名被告是从事酒吧保安员的36岁达摩迪兰,以及职业是卖菜员工55岁纳沙依曼,他俩是在陆交局于昨晚9时10分进行的“寄生虫行动”中,被执法人员确认是非法看车员,当时有执法人员穿便装乔装为司机,并付钱给看车员,当下就有执法人员现身,将他俩逮捕。

两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50(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今早,陆交局将2名被告带往新山交通推事庭面控,在听了控状后,达摩迪兰说,他的月薪只有1500令吉,需要负担太太和2名孩子的开销,希望推事减轻罚款。

纳沙依曼同样以本身月薪只有900令吉,需要负担3名孩子的开销为由,要求推事减轻罚款。

主控官副检察司凯鲁尼兹万向法官表示,法庭应给予非法看车员适当的惩处,以教育公众,以免此不良风气被助长。



推事拉希达在考虑了主控官的陈述,以及被告的求情后,判决2名被告各别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3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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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便衣扣留巴士引质疑 交通局:3人为执法员

(吉隆坡19日讯)陆路交通局证实早前有官员身穿便衣,调查长途巴士的情况,强调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行动时,可不穿制服或防护背心,惟在被要求证明身分时,需出示总监签发的执法身分证明。

陆路交通局今日发文告时指出,该局已知道网上流传3名执法人员在进行执行行动时,没穿制服或防护背心的视频,并确认这3人都是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

“这符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第123(1)条文。”

文告说,陆路交通局从4月1日至4月20日期间,进行2024年开斋节特别行动,以确保道路使用者尤其是长途巴士乘客的安全。

较早前,网上流传一段视频,显示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于4月16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在南北大道前往汝来北部方向展开特别行动时,没穿制服或防护背心,使用伪装方法检查并扣留一辆巴士。

该局指出,在这期间的特别行动中,陆路交通局使用各种方法,包括路障检查、在巴士总站检查巴士司机,以及在频密发生交通意外地点进行监控等。

“这包括使用无人机技术、冒充长途巴士乘客、使用无陆路交通局标志的车辆,以及通过MyJPJ手机应用程序电子投诉系统的公众投诉和信息采取行动等。”

文告指,据知双方已向警方报案,目前案件交由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调查。于是,建议各造不要对此事做出任何猜测,并给予警方全面调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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