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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新华社发文批黎智英
反中乱港必将受惩处

(北京19日讯)中国官媒新华社昨天(18日)发表评论,指责香港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反中乱港,是一个教唆暴力犯罪的“乱港头狼”,黎智英之流作恶多端,必将受到惩处。

这则题目为《“反中乱港”的民族败类黎智英必被牢牢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评论抨击黎智英长期以来甘当外部势力的“鹰犬”,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冲击“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挑战中国国家主权安全。



文章也以2014年的香港“占中”事件为例指出,黎智英先前到台湾“请教”搞街头运动的经验,“占中”期间又与美国在台协会主席“现场密会”,并利用手中的媒体掩盖真相、误导受众,尽显黎智英出卖香港利益的奸人之象。

全文如下:

乱局背后有黑手,人心自有一杆秤。连日来,受够了暴力之伤的香港市民纷纷谴责乱源,痛斥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是“美国走狗”和“祸港乱港总策划”,其家乡族人亦愤而将此人剔出族谱,斥为家族“逆子”。黎智英“反中乱港”的累累恶行,为广大爱国爱港的人们深恶痛绝。朗朗乾坤,岂容宵小横行?黎智英之类的民族败类,必被永远地牢牢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长期以来,黎智英甘当外部势力的“鹰犬”,破坏香港繁荣稳定,损害香港市民安宁福祉,冲击“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挑战国家主权安全。翻开境内外媒体披露的黎智英“行事簿”,可谓斑斑劣迹。此人老早就主动向西方反华势力投怀送抱,为美国政党提供“捐款”,谋得“在港代理人”之位,进而成为外部势力插手香港、遏制中国的“转账机”,不断为香港反对派和“港独”势力提供“金援”,同时利用旗下媒体歪曲真相、混淆是非、制造谣言、煽动暴力……为“反中乱港”,黎智英出钱出力,不遗余力策动、鼓动违法犯罪行为,是众多非法活动的支持者、策划者与组织者。

勾结外部势力祸港乱港,黎智英在这条邪路上一直扮演“黑旗手”,多次导演丑陋戏码,恶形恶状早已童叟皆知、广受诟病。以2014年香港发生长达两个多月的非法“占中”事件为例,此人早在2013年就跑到台湾“请教”搞街头运动的经验,“占中”期间又与“美国在台协会”主席现场密会,同时利用手中的媒体掩盖真相、操弄舆论、煽风点火、误导受众,黎智英可谓“功课做足”“煞费苦心”,尽显出卖香港利益、出卖民族利益的奸人之象。



此次香港“反修例”事件中,黎智英又是一副“教主”模样。整个事态发生到现在,此人四处活动,异常活跃。他一面急不可耐地远渡重洋,跑去和美国政客见面,接受“洋大人”的“犒赏”和指令,一面在香港制造乱局,动用媒体舆论工具大肆造谣生事,将特区政府提出堵塞现有法律制度漏洞,共同打击犯罪彰显法治和公义的修例初衷污蔑为“恶毒而邪恶的阴谋”,对市民进行误导、恫吓。特区政府表示修例工作已彻底停止后,黎智英变本加厉,公然煽动暴力,美化暴徒恶行,诋毁香港警队,甚至宣称“看到示威者踢打警员有痛快的宣泄感”,已完全洞穿人性最后的底线。

如此一个颠倒黑白是非、教唆暴力犯罪的“乱港头狼”,却言必称代表“香港人”,这完全是对绝大多数香港人的“绑票”。黎智英想要挟谁、勒索谁,又是对谁效忠,要把“政治赎金”交给谁,都是再明显不过的。且看此人在最新炮制的文章中如何“袒露心迹”:“好嘢!川普(美国总统特朗普)终于为我们的抗争运动背书了!”“他们有义务和利益支持我们。”“有西方阵营的支持,是我们继续抗争,改变香港将来甚至中国将来的强大力量。”……黎智英之流已赤裸裸“告白天下”,他们就是美西方反华势力的“打手”,要完成“主子”交付的搞乱香港的任务,而且这一主一仆、一内一外、一前一后,就是要以香港乱局牵制中国发展大局。

黎智英之流在外国“老板”面前摇尾乞怜,叫嚣“为美国而战”,媚态令人作呕。与其他乱港头目在酒店里和“外籍人士”觥筹交错,黎智英得意洋洋地宣称“现在这个情况做得很好”,拿香港之伤、市民之痛邀功取赏,居心令人愤慨。为求不可告人的政治私利,黎智英不仅公然将香港当下的安宁拿来交易,更出卖香港的明天,把那些受其蛊惑煽动的年轻人当炮灰,恶行令人发指!

大量事实已剖开黎智英之流的罪恶病态。对于如此出卖民族利益、毫无民族尊严的败类形象,曾历经外族入侵之痛的中国人都不陌生,在全民族救亡运动中没有缺席的香港同胞也不陌生。被披露一家有7人拿着英国护照的黎智英,眼里只有自己的荣华富贵,哪里还顾念香港之福,骨子里早无一丝一毫民族大义。对于这个不折不扣扮演西方反华势力的“马仔”、丧心病狂蹂躏践踏香港的当代汉奸,决不能姑息,必须共讨之。青史昭昭,古往今来,卖国求荣者从没有好下场,黎智英之流作恶多端、激起公愤,必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央政府有足够多的办法、足够强大的力量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香港各界和广大市民亟盼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反中乱港”势力的政治阴谋注定失败。黎智英之流这笔账,人民和历史必会算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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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从黎智英案看“编辑自主”/魏开星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等案件,于2023年12月18日开审,目前案子还在审理之中。

与此同时,《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简称《基本法》23条,下同)于今年3月19日晚完成三读,并获香港立法会议员89票全票通过。以上两件事情从表面看似乎并无紧密关联,实际上有心人却将之加以勾连。

西方媒体将黎智英案与《基本法》23条立法混在一起,声称黎智英等一众人等遭《港区国安法》审判是对香港新闻自由的破坏;而23条立法削弱了香港一国两制的空间。其目的在于:一方面要求释放黎智英,为他脱罪;另一方面诋毁、抹黑及反对23条立法。

黎是“激进政治人物”

黎智英是《苹果日报》老板,这没错;可他却称不上是媒体人,也不是文人,虽然他也偶尔在自己办的媒体上发表一些署名文章。

香港的报纸老板有两类,一类是文人,即文人办报。如,查良镛(金庸)创办《明报》、林行止创办《信报》。

另一类是商人,即商人办报。如,于品海收购《明报》集团、黎智英创立《壹周刊》、《苹果日报》等。

办报的文人与办报的商人,与政治的关系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保持与政治的相对独立性,即与政治的关系比较抽离;另一种本身就是政客,办报的目的除了赚钱还有搞政治。黎智英就是后者。

黎智英不仅是政客,还是一名“激进政治人物”,多次与包括美国总统、副总统在内的多名外国政要会晤,推动国际社会包括美国政府,对北京中央或香港政府实施制裁。

在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的当口,黎智英卖掉了在大陆的服装公司及服装品牌“佐丹奴”;并在回归后将资金转投媒体,在1997年前面世的《壹周刊》基础上,创立《苹果日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该报似乎是作为单纯的新闻媒体的存在。

凭借雄厚的资本,相对优渥的待遇,《苹果日报》向行家挖角,黎智英将报纸办得风生水起,成为香港纸媒的大佬。

运动的急先锋

2014年香港政治风云突变。占中运动开始,从此,《苹果日报》便越来越政治化,俨然是运动的鼓吹者、号召者及总后台。

作为媒体老板,黎智英的政客面目暴露无遗,并以此为自豪。这种趋势延续,直到2019年反修例风波演变成黑暴运动,《苹果日报》及黎智英本人基本上陷入整场运动的漩涡。

《苹果日报》作为媒体,这时业已沦为“反中乱港”的平台,黎智英也多次亲自下场,参与示威游行;尤其是黎亲自出马,赴美国游说美方对中国内地及香港进行制裁。

当2020年6月30日《港区国安法》颁布实施之后,他们还不收手。这是一个普通媒体老板应该干的事吗?

出于干涉中国内政及为黎智英开脱等复杂的政治目的,《华盛顿邮报》于今年3月中旬发表社论,题为《香港以新安全法加大镇压力度》。

社论指《苹果日报》发表社论支持美国制裁香港官员,是“黎智英行使创始人和老板(owner)的权利”,这“似乎是正常的编辑决定或媒体老板的特权”。

《华邮》语无伦次

《华邮》以此要求释放黎智英。按西方新闻学理念,传媒有“编辑自主权”,不但政府不能指挥传媒工作,即使传媒的老板,也不能把自己的政治观点强加于编辑部身上。

在黎智英案审讯期间,无论从社长张剑虹、副社长陈沛敏或是主笔杨清奇披露出来的壹传媒运作方式看,都是黎智英一个人说了算,根本不容许编辑有异议。

当陈沛敏被辩方律师问及《苹果日报》有没有“编辑自主”时,她笑言:“如果黎先生不出声的时候就有”。

可见,《苹果日报》实质上并无“编辑自主”可言。

至于媒体老板的“特权”,本身就与“编辑自主”自相矛盾。

《华邮》究竟要哪个?或者说,在《华邮》本身的运作中,是“编辑自主”还是“老板特权”?

作为曾经因揭露“水门事件”而名声鹊起的美国主流媒体,不会因为要达到某种目的而语无伦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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