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居协与保安公司协调
全天开放“前路”方便居民

居协已在后路入口立下告示牌,通知外人不得进入。

(巴生15日讯)卫星市胡姬花园正式成立居民协会,并解决该花园区“前路”限时开放,居民面对出入不便的窘境!

过去约10年来,胡姬花园的居民都是使用“后路”,即双溪柯拉末路(Jalan Sungai Keramat 25)作为出入口,而住宅前面的双溪布鲁路段(Jalan Sungai Puloh),只是近4年来才开放让居民使用。



对居民而言,双溪柯拉末路可直通卫星市,而双溪布鲁路则可通去武吉拉惹、富豪苑等地区。相比之下,使用“前路”无疑是更加便捷,惟让居民为难的是,“前路”设有铁门且限时开放,即只从清晨6时开放至上午9时。

据了解,“后路”其实是属于发展商的私人地段,而“前路”是属于市议会的道路,惟居民却不知为何前路一直关闭,且有铁门及保安人员看守,直到4年前才开放使用。

该区共有约360家住户,住户每月需付50令吉保安费,可是长久以来,居民也不清楚保安是由谁所聘。因此,居民协立后和相关保安公司商议,拆除了铁门改为建设保安亭和围栏,居协也会监督以提升保安人员的服务。

胡姬花园在2个月前正式成立居民协会。右七起为黄智荣及陈振锋。

黄智荣:方便居民改善治安开放双溪布鲁路明智之举

巴生市议员黄智荣今天前往巡视时说,早前他巡视胡姬花园民生课题时,就发现该花园居民面对出入口问题,和居民讨商讨半年后,终于在2个月前成立胡姬花园居民协会。



他说,居协代表之后和保安公司协调,正式全天候开放双溪布鲁路,并于2天前拆掉前路的铁门;为了保障居民的安全,虽然铁门已拆,不过仍设了保安亭和围栏。

他说,居民一直在使用的双溪柯拉末路,其实是私人发展商地段,虽然居民已用了该路逾10年,但若发展商有天收回该路段,居民也不能阻止,到时就会无路可进。

为此,他认为开放双溪布鲁路明智之举,一来可免掉以后发展商或收回后路的忧虑,也方便居民进出和改善附近治安。

他也说,市议会将会协助改善该住宅区几项设施,包括增加住宅区路灯、和移开挡住前门的电线柱等。

居协主席:下月起外人禁用后路

胡姬花园居协主席陈振锋表示,居民搬进来之前,发展商有承诺会把住宅前的路段建设好供居民使用,惟他们住在当地已超过10年,开放前路的计划却不了了之,居民都只能依赖后路出入。他说,居民协会已决定,从9月1日开始,所有外人都不允许使用双溪柯拉末路(后路),当局已也挂起横幅和张贴告示牌。

他说,将有保安人员驻守在后路,一旦发现没有居民贴纸的车辆经过,都会阻止。

“就算是亲戚朋友,如车上没有贴纸,也必须使用前面的路即双溪布鲁路进入住宅区。”

“只限居民,不让外人使用后路的原因,主要是维持该花园的治安,尤其后路属私人发展商地段,如果路坏了,胡姬花园居民得负责自费铺路。”

“前路”原有铁门,且只从上午6时开放至上午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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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设新公司接管居协合法性 夫妇告发展商4造胜诉

(莎阿南3日讯)一对夫妇与发展商等4造对簿公堂,得失皆有,赢面部分是获得高庭宣判发展商成立的一家私人有限公司不能合法接管居民协会(RA)的职责。

高庭是于去年12月12日作出这项判决。

另一方面,高庭也说,如果任何人不想住在有辅助付款义务的保安社区,就不应购买这类特征的发展单位,因为购屋者不能够跟其他数百名购屋者签约购屋,然后到法庭来试图消除或销毁他所签署保安社区的基本特征。

“如果一名购屋者或少数购屋者试图破坏保安社区的特征,这对其他已签订合同、支付费用并打算从中受益的购屋者不公平。”

莎阿南高庭法官郑玉福(译音)在Gregory Seow和Joanne Lee Saw Eng起诉KK Hills Management 私人有限公司等4造的官司中指出,起诉人曾拖欠保安社区的维护及管理费。

“虽然起诉人有兴讼的法律地位,可是不缴费跟与买卖合约同步签署的相互契约(Deed of Mutual Covenants)的用意和目的不符。”

法官基于此不判损害赔偿给起诉人,法官指法庭不同意起诉人提出的观点,而且起诉人提出的大部分要求也遭驳回,所以法庭不判起诉人获得堂费。

法官在书面判词中逐一列出起诉人获批和被驳回的要求,包括谕令起诉人支付总额1万2000令吉的律师费给第四名答辩人HICOM GAMUDA发展私人有限公司。

起诉人把KK Hills Management 私人有限公司、Teh Bin Khuan(Kota Kemuning Hills居民协会主席)、Lee Kian Chong (居协副主席)和HICOM GAMUDA发展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至第四名答辩人。

从书面判词提到的诉讼背景和主要事实,起诉人提到居协发电邮通知会员将召开第11次大会,不过没有提到将保安社区居协在管理和行政权上的权益、利益、功能和义务移交给管理公司或其他一方。

转让契约权具约束力

起诉人说,在大会日期前的不久,第一起诉人(Gregory Seow)的会员籍暂时被吊销,以等待被指行为不当的调查,因此第一起诉人不获准出席该项大会。

“2022年3月19日的大会通过数个议决,包括依据相互契约将居协的角色和责任交给管理公司,以及把居协的股票转让和释放给5人包括Frank Teh和KC Lim。

“之后,管理公司开始管理Kota Kemuning Hills围篱和保安社区,以及收取管理费和储备金。”

起诉人从2020年12月1日开始拒付管理费和储备金,截至2022年9月6日未付金额为9126令吉4仙。管理公司因此到莎阿南推事庭追讨这笔欠款。

法官指出,相互契约明示,购屋者包括起诉人特别同意发展商不会永久管理保安服务,而且赋予契约权,在完成项目的建筑和发展后,将在相互契约下的角色与任务转给居民协会。

他说,发展商通过志期2020年12月1日的主转让(Master Assignment),将其角色和职能分配给居民协会,因此这项转让有效,及对居民具有约束力。

屋主与居协会员 皆为股东或董事

针对居民协会把保修和管理职能、权力和义务转让给KK Hills Management 私人有限公司(第一答辩人),法官说,这家有限公司有4名股东和4名是购屋者的董事,除了后4人,其他购屋者和居协会员,都不是这家公司的股东或董事。

“所以,这家公司并不是发展商和购屋者意指或预期的法人实体,以及有能力和有资格接管发展商在相互契约下的角色和职能。

次份转让非相互契约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居协和这家管理公司签署的第二份转让,不是相互契约所允许的交易。这家管理公司当时的股权结构和董事职务,不能够合法接管居协的角色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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