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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马鲁丁母亲争产案】
4孩子平分数十亿元股权

(吉隆坡15日讯)科学、工艺及环境部前部长已故丹斯里贾马鲁丁的高龄母亲阿米娜和孙子争取财产案件今日开审,证人纳杰阿里指争议中的数十亿令吉财产,是在贾马鲁丁去世后,才执行4名孩子平分公司股权的两份信托契书。

纳杰阿里是贾马鲁丁的同母异夫的兄弟。



长女次子为信托人

阿米娜和贾马鲁丁的长女诺阿妮丝(34岁)和次子依旺哈菲兹 (32岁)争夺Rantai Wawasan私人有限公司的数十亿令吉股权。

贾马鲁丁把这对儿女列为有关资产的信托人。

据纳杰阿里,有关信托的受益人是贾马鲁丁,这两份信托契约是在贾马鲁丁于2015年4月去世后,有关股权才由贾马鲁丁的4名孩子平分。

在回答阿米娜的代表律师峇旺仄的问题时,纳杰阿里说,贾马鲁丁于2009年3月11日,分别跟诺阿妮丝及依旺哈菲兹立下有关信托。



文件显示,诺阿妮丝是有关公司210万股股票的信托人,依旺哈菲兹是90万股股票的信托人。

纳杰阿里说,他所知道的是,贾马鲁丁是这些信托的受益人,而答辩人是信托人。

“从文件来看,我的理解事,公司的股票属于受益人。”

纳杰阿里也指出,另两份信托契书于2015年12月31日立下,以将在上述公司的3万合拼股平分给贾马鲁丁的4名孩子诺阿妮丝、依旺哈菲兹、鲁努阿雅(28岁)及诺阿蒂拉(24岁)。

证人不认同贾马鲁丁接受立下另外两份信托契书的说法,但他没有提到是谁要求立下信托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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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留12笔土地 他做错1件事无法继承

(台北7日讯)遗产分配细节多,若无特别立遗嘱,一般多半会用应继分方式进行分配,但法律上也有特留分,避免往生者预立遗嘱时特别偏爱某位继承人,保障拿到遗产的最低比例。

事实上,许多法院判决也显示,有些人因为生前没有尽孝,甚至对长辈出言不逊,最后连特留分都拿不到。

一位韩姓男子上有6名兄姐,排行家中老么,但他染有恶习、生活挥霍是家族中头痛人物,曾多次对母亲口出恶言,甚至呛声“赶快去死一死”让母亲情绪崩溃,多次对其他子孙表示,“绝不让他继承财产。”

母亲过世后,其他6名兄姐共同提出“确认继承权不存在”之诉,多位子孙出庭作证,且韩男多次未到庭,最终法院判决,母亲留下的12笔土地韩男一毛都拿不到,不得继承遗产。

当时法官提到,依民法规定,对被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经被继承人表示不得继承者,即丧失其继承权。另一起类似案件则是,一位住在台北市的陈姓妇人在养母过世后,对养父不闻不问,等到养父过世后却跳出来争产,法院认定陈女没有尽孝,判她败诉。

除了不孝可能会丧失继承权之外,民法第1145条规定,针对多项情形进行规范,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或湮灭被继承人关于继承之遗嘱者;以诈欺或胁迫使被继承人为关于继承之遗嘱,或使其撤回或变更之者;以及故意致被继承人或应继承人于死或虽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等状况。

新闻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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