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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正春:发警告信给地主
非法垃圾场地下火受控

本月4日金葩花园与附近花园的逾百名居民和潘伟斯(前排右四)到非法垃圾场视察,当时地下火引发的烟霾呛鼻,人群后方一片朦胧。(档案照)

(新山12日讯)掌管柔州地方政府、城市和谐与环境事务的行政议员陈正春宣布,甘拔士金葩花园附近非法垃圾场的地下火已受到控制。

他发文告汇报各单位处理该非法垃圾场的最新进展。



陈正春指出,由于地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遵守早前发出的7A警告信中所规定的条例,新山土地局已援引国家土地法典第128条文,发出充公有关土地行动的7B警告信。

他赞扬新山市政局、环境局、消拯局、固体废料管理机构与公共工程局,采取快速与有效的行动,在本月初接到投诉至今不到两周时间,就成功处理非法垃圾场地下火问题。

“再一次,我要强调的是,柔州政府势必会对付任何破坏环境与城市和谐的肇事者。”

本月4日,金葩花园与附近花园的逾百名居民,和掌管柔州国际商贸、投资与公用事业事务的行政议员潘伟斯,一起到出现地下火的有关非法垃圾场及周围视察,潘伟斯承诺在柔州行政议员议会上,协助居民反映问题予州政府,尽快解决问题。

当地居民反映,该非法垃圾场及地下火问题困扰他们逾10年,最近一次的地下火与烟雾问题,是今年7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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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解决非法垃圾场问题 雪州检讨固体废料法令

(吉隆坡15日讯)随着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不足以监管非法垃圾场的运作,雪州政府正在与地方政府检讨和研究现有的固体废料管理法令,以解决州内非法垃圾场问题。

掌管地方政府发展、旅游、新村发展的雪兰莪行政议员黄瑞林透露,目前州内共发现57个活跃的非法垃圾场,其中梳邦再也市政厅辖下的数量最多,达18个,其次是乌鲁雪兰莪市议会,录得13个。

梳邦最多非法垃圾场

“雪州执法当局目前受到现有的地方政府条例,即2007年垃圾收取、丢弃和土埋法令限制,在此条例下,最高罚款只是2000令吉,并只能用以对付非法垃圾场业者。”

他说,州政府已意识到这一点,并试图在2019年和2020年通过颁布2020年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清洁法令来完善与废物处理活动相关的法律,可惜不获联邦政府同意。

黄瑞林今日在第15届第一季第二次雪州立法议会上,针对加影州议员张睷洋询及雪州迄今共有多少个活跃的非法垃圾场,以及现有法令是否足够监管垃圾场运作时,如是作答。

黄瑞林也是适耕庄州议员,他指早在2022年12月14日,雪州行政议会已提议修改2007年垃圾收取、丢弃和土埋法例为固体废料管理和公共卫生法例,由时任地方政府与公共交通行政议员和地方政府发展部展开研究和深讨。

“来到今年6月,雪州行政会议推翻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作为雪州的固体废料与公共卫生管理的建议。”

他指出,雪州行政议会同意按有效的法律条款修改和颁布法案,因此有关修改建议草案仍有待所有雪州地方政府进行重新审查和讨论,然后才重新提呈供州政府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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