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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铁百亿土木工程待攫取
6建筑股看高一线

(吉隆坡8日讯)搁置逾10个月的东海岸铁路(ECRL;简称东铁)重新推介,分析员预计,土木工程料需时4年时间,估计工程合约总值可达100亿令吉。

MIDF投资研究分析员估算,东铁土木工程价值或介于90亿至110亿令吉,而当中包含泥土筑防御工事、打桩及结构工程、高架桥及站点建设,及公路建设等。



“我们相信,在东铁的整项建筑成本中,土木工程将占约60%比重,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CCC)身为统筹承包商,有权在不委任本地企业的情况,执行余下的基建工程。”

不过,该行在报告指出,纵使我国政府与CCCC签定合约,言明40%的土木工程必须保留予本地承包商,但本地承包商仍可竞标余下的土木工程及其他系统工程。

“我们早前曾提过,40%的土木工程虽需颁给本地承包商,但并不包括通道挖掘工程。通道挖掘工程仍开放给本地承包商竞标,不过比例非常小。”

分析员披露:“随着预选资格告一段落,市场短期内的焦点都放在工程颁发宣布,相信年底将会揭盅。”

MIDF投资研究认为,工程颁发资格预选结束对于国内建筑领域是为良好发展,能够扫除不安因素。



“随着资格预选结束,我们预期本地将有多达331家企业激烈争吃这一口馅饼,随着成本大幅缩减,相信拥有良好工程记录及丰富经验的承包商,将能占据优势。”

分析员指出,依据东铁的竣工截至日,即2026年12月计算,土木工程或将耗时46个月或近4年。

“根据业界消息,B组的土木工程明年下半年将加快进度,直到2022年首半年,而我们目前还无法确认A组及C组工程的进度表,胥视公众展示及征地结果而定。”

贡献经济增2.7%

该行相信,东铁的重启,将让我国得以松一口气。

“我们先前的预期显示,东铁从正式动工到竣工的期间,将贡献我国经济增长2.7%,不过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还需视整项工程的外溢经济效应而定。”

东铁重启虽是好事,但分析员表明,工程重启的利好已全面反映在建筑股表现,并已超出基本面。

“我们不排除随着陆续颁发工程,或促使重估建筑领域,目前仍维持‘中和’投资建议。”

MIDF投资研究看好6潜在受惠股

东铁上月底重启,MIDF投资研究点出6只潜在受惠的股项,且都是本地铁路工程的活跃业者。

这6只股分别是家盟吉(GBAQRS,5226,主板建筑股)、睦兴旺(MUHIBAH,5703,主板建筑股)、IJM(IJM,3336,主板建筑股)、马资源(MRCB,1651,主板产业股)、双威建筑(SUNCON,5263,主板建筑股)及WCT控股(WCT,9679,主板建筑股)。

家盟吉地理位置占优

投资建议:买入

目标价   :1.74令吉

该公司现在正忙于彭亨关丹苏丹阿末沙(Sultan Ahmad Shah)的工程项目,从地理位置来看,相当接近东铁B组工程范围。

我们认为,工程地理位置将让家盟吉占据优势。

今年首季,该公司未付款订单约为24亿令吉,我们估算,若能获颁总值介于5亿令吉的工程配套,将可推高未入账销售增加21%;若是获颁10亿令吉合约,则将增加42%。

我们通过管道查询,家盟吉或专注竞标雪兰莪及彭亨州一带的东铁工程。

睦兴旺订单总值上看45%

投资建议:买入

目标价   :3.74令吉

该公司联号的机场业务,已逐步贡献公司净利,同时有助抵御建筑领域下行的冲击。

东铁重启,对于睦兴旺也是好事,截至今年首季的未完成订单达11亿令吉,若是能获颁约5亿令吉的东铁工程,有望推高订单价值45%。

马资源首季未完成订单214亿

投资建议:买入

目标价   :1.02令吉

该公司今年首季未完成订单应是业内最高,达214亿令吉,若能获得CCCC颁发5亿令吉工程配套,可推高未完成订单2%;若是15亿令吉的工程,则可贡献7%。

双威建筑有能力标新工程

投资建议:买入

目标价   :2.21令吉

看好该公司竞标新工程的能力。

假设在东铁获得5亿令吉工程,未完成订单可增9%;15亿令吉的工程配套,则可推高订单26%。

IJM标获几率高

投资建议:卖出

目标价   :2令吉

有机会获关丹港口延伸工程,很大可能获关丹港口城市1及2设计与建筑工程配套,及工地清理与相关土木工程。这个可能性蛮高,因为离IJM持股60%关丹港口,及马中关丹工业园相当近。

假设获颁5亿令吉工程,可推高该公司未完成订单7%;若是工程总值达15亿令吉,可推高22%未付款订单。

WCT控股经验丰有优势

投资建议:中和

目标价   :88仙

目前,该公司包含轻快铁及捷运第2路线(MRT 2)在内的基建工程,如建设高架桥、站点及相关工程,显示在铁路工程的强项,同时也有助推高竞标东铁的优势。

假设能获颁5亿令吉工程配套,将贡献未完成订单8%,倘若获得15亿令吉工程,则可贡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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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债务转让不等同于合约更替/刘健辉

问:你好, 我们公司是一个贸易集团,有牵涉各行各业的生意。在一般的生意经营上,我们都会给予客户一些支付条款(Credit Payment Terms),也正因如此,常会有一些烂帐和拖欠债务的客户。会计师建议我们可以做债务转让(Assignment Of Debt)或者是合约更替(Novation)的方式来确保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并降低财务风险。请问债务转让和合约更替之间有什么分别呢?

答:在马来西亚,为了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减少财务风险,“债务转让”和“合约更替”的确是一个好办法。很多人会误会两者之间的关系,认为是同一个概念。事实上,这两个是完全不用的概念。
归根到底,签署合约的双方都必须履行起合同的义务。然而,当履行合同变得不可行或无法履行时,双方可以考虑更新或修改合同,这时候就可能考虑合约更替了。

合同更替需双方同意

合同更替指的是把原本签署合约的双方更替或取代或把原本的义务更替。简单来说,无论是把其中一方或两方更替或替换、还是原本的双方转移去一份新合同也算合同更替的。在法律上,合约更替是必须得到合约双方的同意的。根据马来西亚1950年合约法的第63条,一旦合约被更替那么原本的合约义务就无需被执行了。换句话说,原本的合约就会被作废而也不会再约束合约双方而却会被新的合约所约束。

另一方面,债务转让是指债权人(转让方)在不需要债务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把其可以收取或索取债务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受让人)。一旦转让发生,受让人就与转让人处于完全相同的地位,拥有合法的债务权利和其他补救措施,甚至是解除债务的权力。

另外,债务人必须向受让人,而非转让人支付所有款项。根据马来西亚1956年民事法法令的第4(3)条文,债务转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让其生效/有效:

(1)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由转让人(而不是转让人的代理人)亲笔签署;

(2)转让必须是绝对的,而不是仅以收费的方式;

(3)明确的书面通知必须已发给对转让人负责人(即债务人)。

总结来说,对于合约更替需要通过合约双方的同意,而至于债务转让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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