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凌晨遇狙击负伤逃
商人遭3枪夺命

死者中枪后负伤驾车相信欲去医院,但驶至中药行前时不支停下,由公众把他送去医院,但为时已晚。

(关丹6日讯)华裔商人黄天保今日凌晨遭枪手狙击,身中3枪后负伤驾车逃至一中药店前停下,虽然路人把他急送医院,但他最终不治。

这宗枪杀案今天凌晨一时许发生在阿亦布爹一间民宅。



死者是在喝酒后偕一名友人回家,在门口停车时遭枪击。据说陪伴他的朋友见状不妙,马上逃走。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阿都查烈今日主持常月集会时证实此案。

阿都查烈说,黄天保(63岁)与一名男性友人昨晚在夜店喝酒后,驾驶一辆丰田Estima休闲车,和友人返回他的住处。

死者黄天保

车停家门口男子开枪

“当车子停在门口时,死者友人先步行下车,突然一名男子现身朝车子开枪。”



他说,当时仍在车上的死者被子弹射中要害,他负伤驾车逃离现场,友人则逃走。

“由于身受重伤,死者相信来不及把车子驾到医院,就停在阿亦布爹一间中药行前,被公众发现后,由公众把他送去医院。”

他说,死者中枪的部分都是要害,虽经医生抢救,仍于今日凌晨3时26分宣告不治。

黄天保来自柔佛,生前与友人(47岁)在彭亨州合作做生意。

阿都查烈吁知情的公众提供情报,警方目前正在调查此案,并已扣留一名嫌犯,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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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KLIA枪击案】被控持枪械等7控状 嫌犯不认罪要求审讯

(哥打峇鲁24日讯)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第一航站枪击案嫌犯今日在地庭面对7项罪控,包括持有枪械罪,一律否认有罪。

在一家旅行社任职经理的被告哈菲祖(38岁)在法官聂哈比里面前聆听所有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及要求展开审讯。

此案主控官是丹州检控组主任慕哈末扎基、阿末法依兹菲特里及茜蒂依达芭尤副检察司,被告则没委任辩护律师。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拥有在土耳其制造的奥地利格洛克19(GLOCK 19)手枪,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重型)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4年及鞭笞至少6下。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无牌拥有33枚PMC 380 AUTO弹药,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206法令)第8(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8条文之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第三项控状,被告无牌拥有一个装有球状鞭炮的透明塑料袋,抵触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于4月15日下午2时,在哥打峇鲁一家私人医院范围的一辆本田思域轿车内,作出上述三项罪行。

根据第四至第六项控状,被告被指控拥有3张属于其他3名年龄为29岁、34岁及35岁人士的身分证,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o)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3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七项控状指出,被告所驾驶的白色本田思域轿车使用假车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至少5000令吉至最高2万令吉,或坐牢最短一至最高五年,或两者兼施。

哈菲祖在庭上要求予以保释及打电话委任律师。

法官聂哈比里不允许被告在第一至第三项控状之下获保释,但准许被告在拥有他人身分证的三项控状和拥有假车牌的控状之下,各别以1万令吉保外。

然而,法庭批准把被告延扣在双溪毛糯监狱,并择定5月23日重新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及委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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