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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人】苹果变禁果

今年3月25日至31日,我和妻子与老二浩惠一家到台湾旅游。我有写日记,打开日记本重温几天在台湾的足迹,游历的景点,历历在目:

豪华的诚品书局、驳二艺术特区、人潮湧湧的六合夜市、乘古老的火车到台南,添弟夫妇热情接待请吃大餐、冷冷绿绿的阿里山,水面平静如镜的日月潭,“清境”高原夜空看星星、东海大学里一间设计很特别的礼拜堂,科技先进的国家歌剧院、壁画富有童趣的彩虹村……



这些景点令人难忘,但使我最难忘的是发生一件意外的事故:苹果变禁果。

这话怎么说?3月25日那天,从吉隆坡乘机到高雄机场下机,过关口时,我的行李箱被扣留了,原来查到我的行李箱里有两粒苹果。台湾政府规定苹果不能带入境,结果我“犯法”了,罚了3000台币,等于马币约400令吉。

我喜欢吃苹果,带了两粒,想在途中吃,一时忘了吃,竟变成了“禁果”。

亚当违命吃禁果犯罪

我联想到《圣经》里提到禁果的故事。在伊甸园里,上帝对亚当说:“其他树上的果子都可以吃,只是这棵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不可以吃,吃了就必定死。”亚当违命,吃了禁果,犯了罪。



古人说:“人之初,性本善。”如果这人之初,是指人类的始祖亚当,亚当还未吃禁果,还未犯罪以前,是“性本善”的;吃了禁果,犯了罪,罪便破坏了本来完美的本性。

圣经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马书5:19)因此,圣经宣告:“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

我们会犯罪,因为人有“原罪”,亚当未犯罪之前,是性本善,犯罪后,是性本恶。原罪,举个例子,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篇51:5)因原罪,我们常有这样的软弱:“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马书7:18-20)

罪使人联想到耶稣十字架的救恩……

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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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重要的一课

没想到,60年代,我在登州龙运光华小学执教,那班1967年毕业的学生,已过了52年,有14位同学,还记得我,为我设宴庆生,我很感恩。



他们已是64岁的乐龄人,我大他们14岁,看来算是“老”了,但想到首相敦马94岁,还日理万机,为人民服务,我们七八十岁算什么,还“年轻”啦!

席间,我与他们分享“我喜欢”,分三个环节:

一、我喜欢叫同学写周记,写得好的,在班上读出来,让大家分享。这样,写周记的同学得到鼓励,以后会写得更好。

二、我喜欢唱歌,我唱了一首以圣经的经文谱成的短歌:“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章12节)

(我唱圣经的歌曲,学生会有什么反应吗?我想不会,因为他们早知道我爱讲耶稣,几十年前,在课室上课,我时不时讲耶稣给他们听。)



喜欢传福音

三、我喜欢传福音,我讲了“为何要信耶稣”这篇信息。我提出3个原因:

1 :因为天地间有一位真神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存在,我们可以探索:空气,人呼吸,吸进氧气,吐出二氧化碳;植物呼吸,吐出氧气,吸进二氧化碳,这种调节律,是偶然的吗?不,是上帝的精心设计,《圣经》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世纪1章1节)

2 :因为福音是事实,所以我接受。耶稣的降生,是人类历史新世纪的开始。公元前后的划分是根据他的降生年分。《新约圣经》4本福音书,所记载耶稣的生平事迹:

33年半医病、赶鬼、传道,后来受苦被钉十字架;死了、埋葬,第三天从死里复活,40天被五百多人看见、升天……这都是事实。

3:因为主耶稣赐我们新生命。狗会看门,猫会抓老鼠,有怎样的生命,就有怎样的生活表现。人学好3年,学坏3天,为什么不是学好3天,学坏3年?可见人的生命有问题。生命有问题,就要“改造”,《圣经》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章17节)

“我喜欢”分享完了,不知道同学喜欢不喜欢,这是很重要的一课,值得同学思考。

杨百合老师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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