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陈英文及东姑安南案是否联审
高庭9日裁决控方申请

(吉隆坡2日讯)高庭将于8月9日裁决是否批准控方申请,以将商人拿督陈英文行贿100万令吉的案件,与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的案件,进行联合审讯。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今日聆听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和陈英文律师费沙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2被告涉相同事件

法官说:“法庭将于下周五早上9时宣布裁决。”

较早前,茱莉亚陈词指出,这两宗案件必须联审,因为两名被告所面对的控状是来自相同的事件、交易详情、日期和时间。

“法官大人,在本案,根据现有的文件详情,陈英文行贿,东姑安南收贿,他们理应一同被控,但当时的电子入禀出错,控方一早就希望联审。”费沙反对控方的申请,理由是其当事人和东姑安南是分开提控,如果他们的案件联审,将侵损其当事人的权益。

“如果联审,东姑安南不可作为本案的证人。”



他要求法庭驳回控方的联审申请。

陈英文被控行贿100万

去年11月15日,也是房地产发展商的陈英文(70岁)被控向东姑安南(69岁)提供100万令吉贿金,也就是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东姑安南的联昌银行户头。

陈英文此举是要回报东姑安南,因为已批准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 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以提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

他被指于2013年12月27日在敦依斯迈路太子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b)(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交替控状指出,被告与作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的东姑安南串谋犯罪,东姑安南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户头的方式,为自身收取来自被告的100万令吉,而东姑安南知道陈英文作为Nucleus Properties董事,与自身有公务关系,此罪行是串谋犯下 

2控状皆不认罪

他被指于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的第165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针对主控状和交替控状,陈英文皆表示不认罪。

东姑安南在去年11月15日被控,他被指向陈英文收受100万令吉贿金,以批准提高一家公司在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申请,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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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东姑安南布城败选

(布城19日讯)布城国席自2003年选区划分创设至今,连续担任4届布城国会议员的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在本次竞选中败选。

土团党副主席兼教育部原任高级部长拿督莫哈末拉兹博士移帅至布城国席上阵,他在六角战中以1万6002票中选,多票数达2310张。

代表国阵巫统的东姑安南得票1万3692张,希盟公正党候选人诺莱莎则得票5988张。

另外三名候选人皆失按拒金,包括祖国斗士党候选人拿督莫哈末罗斯里(878票)、独立人士三苏丁(63票)和林慧美(2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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