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电影发展局:监督数码盗版
住家装机顶盒罚屋主

(赛城1日讯)国家电影发展局向政府建议,凡是住家装机顶盒以播放盗版内容的影片,其屋主必须负起全责。

该局主席拿督汉斯艾萨克说,不论有关人士是租赁房子给租户,机顶盒是由租户所买与否,只要其住所装置这种非法机顶盒,屋主就得面对后果。



汉斯艾萨克昨日在一项数码经济论坛上透露:“我正在准备一份报告,要这些屋主负责。”

他说,该局也计划在雪兰莪的办公室成立“作战室”,以便监督数码盗版。

“我们将在接到数码盗版的投诉后,讨论对策,然后马上行动。”

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首席转型官努苏丽娜指出,政府必须修改1987年版权法令,以对付消费者。

她说,业者要有效克服数码盗版问题,便须多加游说当局,以便修改法令;“不改法令,万事难成。”



取缔数码盗版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已动用许多资源来取缔数码盗版,包括展开突袭行动和关闭网站。”

KRU Studios 媒体及娱乐公司执行主席兼集团总执行长拿督诺曼税,各界应该聚焦在支持数码盗版的犯错消费者。

他说,业界期待政府克服实质的问题,不只是网上盗版而已。

他认为是时候惩罚使用者,并指线下的非法行为,线上一样非法。

dimsum首席营销员林秀金(译音)说,很多消费人愿意支付一杯15令吉的咖啡,却不愿为內容而缴付13令吉90仙;因此一再减低收费,也无法解决问题。

她认为,如果消费人可以支持“无吸管”及“无塑胶袋”政策,也应支持“无数码盗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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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电影发展局前CEO提告 法米等人列答辩人

(吉隆坡30日讯)之前自行宣布遭解雇的国家电影发展局前总执行长莫哈末纳西尔博士,已就本身在2年合约到期前的5個月被无理解雇,入稟高庭提告。

62岁的纳西尔要求法庭判决由该局主席卡米尔阿末奥斯曼签署志期5月31日的解雇信无效。

根据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纳西尔通过斯里慕鲁甘律师楼提呈的诉状,索取13万5000令吉特别损害赔偿,另加5%利息。

他也要求一般损害赔偿和其他法庭认为合适的赔偿。

他申诉,提前解雇让他陷入难堪及面临精神压力。

根据该网媒的记者看到的法庭文件显示,纳西尔把数字通讯部长法米和国家电影发展局董事玛斯杜拉、伊德旺阿里夫以及诺阿占列为答辩人。

该局于6月1日发布声明,证实纳西尔被解雇。

根据诉状书,纳西尔于2021年11月1日上任该职,合约任期两年,月薪2万令吉,另加津贴6800令吉。

他说,他的任命受到2000年法定机构(纪律和罚款)法令的规范,部长可在给予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薪资代替,以终止其服务。

纳西尔说,他在获得1个月薪资后,被要求于6月离职,然而当局没有提出充分的解雇理由,因此他认为这属于恶意解雇。

他说,根据部长署名,志期5月5日的信函,他担任总执行长的最后一天落在5月31日。

他辩称,当时董事会只有4人,没达到9人的法定人数,无权向他发出解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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