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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致电借钱
经理被骗逾2万

(北海1日讯)一名40岁的公司经理,被一通自称是“朋友”的电话而上当,被骗走2万4700令吉。

威北警区主任诺再尼助理总监在公布此案时说,事主是接到一名男子的来电,指他是其商业上的朋友,一开始事主对来电显示的电话号码还有怀疑,但是对方辩称其旧电话号码被盗了,过后该名男子就称生意上面对问题,希望事主可以借钱。



“就因为相信了这所谓的‘朋友’,男子就通过5次的转账,把2万4700过账给对方所指定的银行户头。”

他说,过后事主就拨电其朋友的办公室电话,以追讨被借走的欠款,才知道自己被骗了,所以就到警局报案。

他说,警方希望各界能够谨慎求证,才不会陷入骗局,要保持警觉,须多方的求证。

他说,此案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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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拨电话10次仅2接通 诈骗猖獗商企难联系客户

(吉隆坡12日讯)澳门诈骗案的激增和公众对诈骗伎俩认知的提高,冲击了依赖与与客户电话沟通的行业。

由于电话沟通是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法公司的员工在打电话时会被质疑,有些人甚至在被指控为骗子后遭到辱骂。

一位银行职员表示,许多客户(主要是贷款拖欠者)滥用TrueCaller等应用程式,这些应用程式可以识别来电,并将银行贷款催收人员标记为“骗子”。

“在我们拨出的10通电话中,只有两通被接听,因为我们的号码被标记为诈骗电话。没有核实,我们就无法对话。”

他强调使用手机号码联系客户的必要性。

失联即启动追债程序

虽然欠款人者可能会通过躲避银行收款员来获得喘息的机会,但这也促使银行启动债务追讨流程。这些程序包括在1967年租购法令规定的法定通知到期后,向客户提出民事诉讼并获得收回令。

“当我们联系不上他们、无法跟进或协商付款时,我们将启动收回程序。”

该银行职员补充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于2月份发布了一项指令,要求电信公司阻止包含链接和私人详细信息请求以及电话号码的消息。这是为了防止公众上当受骗。

“除其他几项法律外,这使得我们接触客户的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案例1:

核实身分时 客户不愿提供信息

伊克万(28岁)是一家网约车公司的客户服务代表,他说,除了责骂和指责之外,很多客户完全不接他的电话。

他说,如果通过应用程式内的电话,就问题不大。但是,由于他们的服务是24小时运作的,而应用内的电话只能使用到晚上10点,所以之后就必须使用办公室号码给客户打电话了。

“当我们打电话给他们时,我们会先自我介绍,然后会询问一些问题进行核实,一般是电话号码和地址。

“这时客户就不愿意分享这些信息,反而说我们是骗子。有些人则会要求我们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沟通。”

入行3年的伊克万说,现在需要花更长的时间才能让客户相信他们是真正的客户服务代表。

“老客户通常需要我们多说服他们一些,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合作。”

案例2:

新人一个月就辞职 难忍被辱骂“骗子”

一名前电话推销员(18岁)表示,她在任职一个月后就辞职,因为无法忍受被称为骗子的压力。

“我在一家注册信贷公司工作,我的工作是打电话给那些可能需要经济援助的人提供贷款。 

但每当我给他们打电话时,他们就会指责我是骗子,是“长舌妇”。有些人甚至会在电话里对我大喊大叫。

“但每当我打电话给他们时,他们就会指责我是骗子或“大耳窿”。有些人甚至会在电话里对我大喊大叫。通常,我会笑着向他们解释我的工作。这是我的前辈教我的。”

她说,电话诈骗案激增使工作变得困难,因为她必须花很多时间说服电话客户相信她。

“大多数人都会接听电话。但当我介绍自己和公司时,他们就会挂断电话。在10个人当中,我敢说只有两个人会在电话上多听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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