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强奸13岁女生
3中学生被控

3名中学生被控強奸同校1名女生,在法庭面控时逃避摄影镜头。

(亚罗士打1日讯)3名15岁在籍中学生分别与同校13岁女生发生性关系,今天在米都推事庭面控强奸罪,3名被告皆否认有罪,获保释候审。

女推事茜蒂诺希拉雅允准首、次及第3名被告,各以6500令吉、6000令吉及5000令吉保外,并择定此案于10月16日过堂。



推事谕令3名被告必须每月一次向警局报到,而且在保释候审期间不可骚扰受害者。

其中首被告面对4项控状,于今年3月至4月期间,分别在吉北本同友人住家及胶园与13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

次被告对两项控状,即在同时间及同地点与13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

第3被告面对1项控状,即于同时间在友人住家与13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

3人涉嫌触犯刑事法典第375(g)条文(与16岁以下儿童发生性行为),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76(1)项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法汀拉丽达主控,首被告由赛莫哈末安华律师代表出庭;第2及第3被告则由布温尼沙华南律师辩护。

3名被告在家长的陪同下出庭,在缴交保释金后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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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涉嫌性侵少女 警长被捕

(新山24日讯)柔佛州总警长古马透露,警方已接获一宗警官被指涉嫌肢体性侵16岁未成年少女的投报,并已逮捕一名29岁警长助查。

他说,29岁的嫌犯隶属笨珍警区,是一名警长(Inspektor)级别的警官。

“警方于本月22日晚上9时21分接获受害者的投报后,即在约1小时后的晚上11时许在斯里阿南一带将嫌犯逮捕归案,并已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展开调查。”

古马今午发文告表示,嫌犯被指于本月22日傍晚6时许,在新山柔佛再也花园一带,对一名16岁未成年少女进行肢体性侵。

他说,警方逮捕嫌犯时也扣查其手机,据信手机里拥有与本案有关的信息。

“嫌犯已被扣留6天,助查至本月28日为止。在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及鞭刑。”

当被询及受害者是否在投报另一宗案件时遭嫌犯侵犯,古马表示,案件有待进一步调查。

他也提醒民众,本案已进入调查阶段,民众切勿对案情作出任何揣测,并呼吁民众一旦发现任何罪行,应立即拨打柔州警方热线(019-279 2095)或柔州警察总部活动室热线(07-221 2999),以提供罪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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