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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柔巫统及沙自民党索1MDB资金
高庭10·04聆审政府申请

(吉隆坡31日讯)高庭择订10月4日,聆审控方申请向巫统柔佛州联委会和沙巴自由民主党追讨被指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舞弊案有关的资金。

政府申请向柔州巫统追讨67万7872令吉55仙,以及向沙巴自民党追讨50万9560令吉96仙。



高庭法官柯林在审理此案时择订上述日期,在场者包括来自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聂哈丝丽妮副检察司、柔州巫统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兹克及沙自民党代表律师拿督佳吉星。

下月4日案件管理

柯林也择订9月4日进行案件管理,并订8月19日柔州巫统和沙自民党针对控方申请入禀回应宣誓书。控方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56(1)条文,追讨有关资金。

此外,高庭也择订9月3日,为控方申请向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追讨1MDB舞弊案相关资金一案重新过堂。

较早前,主控官哈里斯指控方要传召与答辩人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因此要求法庭订下重新过堂的日期;该公司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尤索夫。



控方早前在申请中要求高庭发出谕令,以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61(2)条文下出示通告,通知所有与上述财产有关系的答辩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高庭或通过律师到高庭,说明有关财产为何不应被大马政府充公。

警方去年5月17日从该公司充公的财产1万1990件首饰、401枚手表及16个手表配件、234副眼镜和306个手提袋,以及1亿1416万4393令吉44仙。

此外,警方也于2018年11月1日充公该公司位于吉隆坡一个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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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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