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警总长:打假新闻意外收获
罪案上社媒反助警立功

阿都哈密民众将他们目击的刑案过程上传至社交媒体。

(吉隆坡21日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都哈密说,虽然揭露社交媒体流传的假新闻,让警方耗费大量警力,然而此项打假技术,却在过去两个月协助警队解决38宗刑事罪案。

他最近在聆听刑事调查组的机密部队的汇报时,被告知有关事项。



机密部队告诉阿都哈密说,通过利用手机在社交媒体的留言,让警方对38项案件立案及起诉。

“该机密部队及刑事调查组很有效执行任务,在社交媒体疯传各式脏乱事态,也让公众通过视频捣破多宗精密犯罪行为。

“精密部队的任务就是立刻采取行动。武吉阿曼警察总监拿督胡昔莫哈末告诉我,四分三通过网络视频流传且涉及攫夺、抢劫、路霸的案件,均获得侦破及被带上法庭。”

阿都哈密接受《马来邮报》的专访时,鼓励民众将他们目击的刑事案过程上传至社交媒体,因为此社区警民合作有助于遏制犯罪,因为警察可能随时都能在场。

“随处都会有人在场以手机摄录及立刻上载至社交媒体,也让机密部队能同步执法。这能帮我们快速缉凶破案,因此我鼓励这样做。”



打假技术是双刃刀

阿都哈密说,打假技术是个双刃刀,有利也有弊。

“现在的人不是都会到警局报案,可是上传目击经过的视频,他们会容易做到。但却有人怀有恶意,上传未经过证实的内容。

“还记得一则交警索贿的视频吗?那样的视频不断涌现,官员还须继续追查,结果浪费时间和人力。

“就是这些社媒给我们很多问题。各种揣测也影响案件调查,这是警方面对的挑战”。

不增聘更多警察

阿都哈密说:“我不认为需要大批人马去处理社媒的工作,公共服务机构已清楚说明,当局并不准备增聘更多警察。”

对于应否增加机密部门的人员支援,以应对每天社媒海量案件涌现的问题,阿都哈密说,现在还未必需要。

“13万5000名警察已很足够了。我们要做的是进行部队重组。

“每天的必要都在变化,我们要做的就是顺势应变。

“最重的是,警队要保持敏锐,你不能过于呆板,只会一直要求更多的增援。我必须要公平。”

关注恐怖分子回国斗争

警方正密切关注中东的局势发展,随着叙利亚及伊拉克的“回教国”恐怖组织遭到挫败,将导致负隅顽抗的斗士会为仍未完成的任务而以身殉教。

阿都哈密说:“我们关注的是,他们会返回原居国,例如马来西亚、印尼及菲律宾,在人了们的原居国继续执行他们最后的任务。

“可能除了菲律宾,迄今他们都还未成功,但是调查员也不能确定,那些犯罪者是否就是从那个地区返国。”

阿都哈密称赞国内反恐部门组织,与更有国际反恐经验的合作伙伴分享反恐情报。

武吉阿曼特别部门的反恐组织(E8)成功逮捕多名嫌犯,遏制恐怖分子在国内策划的恐怖袭击活动。

国安法利打恐不能废

“别废除国内安全法令。”

阿都哈密说,恐怖网络畏惧国内安全法令,他们知道内安法已废止及成为历史,然而,我们还有强有力的2012年国家安全法令(特别措施),能够帮我们。

“假如我们没有国安法,在面对恐怖分子时,我们就缴械了;因此公众必须理解。”

他说,该项法律能让警方提早行动,而不须等待。

“我们知道我们的底线,我不会让警方应用私刑迫供手段,我会严厉管教在我反恐机构的人马。

“在录供室及任何处都一定要有闭路电视,它一直都在提供我的人,严刑迫供会将问题搞得更糟。”

续监督社媒遏制恐袭

3月,根据多个主要新闻社报道,回教国已经在他们控制的叙利亚及伊拉克战败,正式终结于2014年创立的哈里发回教国。

阿都哈密说,他们已经失去战斗力,继续征召的外国斗士也只是离散的部队;然而,恐怖分子依然是可怖的威胁,很多高层领导仍生还,还继续发动恐袭。

“我们会继续监督社交媒体,而且会加强与外国情报组织的合作,分享情报,特别与有经验的斯里兰卡及孟加拉的情报组织配合,以及与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印尼合作,一起应对这此课题。”

阿都哈密说,恐怖主义是因为思想理念偏移,当局必须通过宗教部门的专家提供教导。

他说,我们耗费时间精力,以遏制恐袭的发生。警方会加强对“独狼”及“群狼”恐袭活动的监督。

他说,统治者理事会也极关注恐怖主义,警方将会继续与大马回教发展局合作,通过教育对抗极端主义的扩散。

他说,当局也关注及监督国内的罗兴亚人,因为他们很容易成为恐怖组织招募的目标;最近当局扣捕4名罗兴亚籍嫌犯,其中两人涉嫌策谋暗杀4名重量级领袖,以及策划恐袭非回教徒的宗教场所,及巴生谷的娱乐场。

“我们理解,他们像巴基斯坦人那样受到压制,我们应该理解他们的处境,他们只是少数参与恐袭活动,而多数人却不会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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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前首席法官:10年前点出问题 丹回刑法不止16条文违宪

(吉隆坡15日讯)随着联邦法院裁决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典(I)16项条文无效一事引起议论,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阿都哈密认为,丹州刑事法典的违宪条文不止16项条文。

他昨日在个人网站撰文说,他无意说明是哪些条文,并希望读者“阅读及思考”。

“这也是我刚出版的新书书名。”

阿都哈密说,他早在10年前就曾撰文,阐明回教法与民法之间的冲突。

“联邦法院裁定该法令16项条文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文的本质乃隶属于联邦权限,只有国会有权制定’。”

反对票仅质疑资格

他指出,若丹州出生的律师聂依琳检视他在10年前撰写的文字和言论,事实上还有很多条文可受挑战。

此外,他也说,尽管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做出有关裁决,但这一票也仅是裁定聂依琳不具备法律资格作出相关挑战。

“或许有人会说,至少有一名法官,即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站在他们那边,但我们必须明白,相关裁决仅攸关法律资格,而非课题本身。

“就算他的裁决是正确,也仅是宣判聂依琳不具备资格展开这宗诉讼。”

他说,尽管如此,其他人在往后仍可以就同样的条文,作出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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