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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余静萍:若寻不着授权人查问
纳吉户头透支找刘特佐

纳吉如常轻松现身法庭。

(吉隆坡22日讯)基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大马银行的个人户头不时透支,银行经理找不到纳吉的授权人查问时,就会求助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说,当她面对纳吉在该银行的个人户头常出现透支情况,并无法联络上被授权托管纳吉户头的聂法依扎时,她就会联系刘特佐。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控罪案续审,余静萍作为控方第54名证人,今日首次受召出庭供证。



她在主控官希旦峇兰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说,虽然刘特佐不是纳吉银行户头的授权管理人,惟刘氏是促成纳吉在该银行开设户头的人,也是户头持有人(纳吉)与银行之间的联络人,直至纳吉授权聂法依扎成为其户头托管人。

她指出,刘特佐似乎与纳吉及聂法依扎有联系。

当被希旦峇兰询及,如何形容刘特佐涉及纳吉个人银行户头中所扮演的角色时,证人说,当纳吉户头出现透支情况却无法联系上聂法依扎时,刘氏都可帮忙联络上聂法依扎。

“他(刘氏)都可解决问题,并说将有资金汇入(户头),而支票也可过账。”

无法直接联络纳吉



余静萍证实,纳吉户头托管人可核准纳吉在大马银行户头的转账交易,而该银行未曾获得由刘特佐发出的任何书面指示。

当被希旦峇兰提问,为何不就上述问题直接联系纳吉,证人回应指因她没有纳吉的直接联络方式,同时银行只是依据授权函,与聂法依扎联系。

“当我们就上述情况联系户头托管人(聂法依扎),问题都可解决。

较早前,余静萍在宣读书面证词时指出,刘特佐于2011年联系他,询问有关纳吉欲在大马银行开设户头的事宜。

余静萍

保全体面 户头透支不跳票

余静萍说,基于纳吉身为时任首相兼财长,如果银行户头款额不足,导致他签发的支票被退票,这似乎是不体面的。

“我的意思是,他(纳吉)是大马(时任)首相,当你签发支票,你得有款额,但我们不要出现大马首相没有足够款额。”

余静萍在庭上供证时也说,基于纳吉的身分,因此即使后者在大马银行的来往户头出现透支情况,银行都不会自动把纳吉发出的支票“跳票”。

“身为纳吉户头的客户经理,银行分行将就有关情况向我发出提示,我将立即透过拨电、信息或电邮联络聂法依扎通知,以补救透支情况,确保支票获兑现。”

户头5年间曾大量转账

余静萍宣读证词时披露,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纳吉在大马银行的来往户头出现了大量转账,包括从海外汇入的外币。

“为了向国家银行报备海外汇入的外币,我会询问聂法依扎有关海外资金的用途,被告知有关资金是‘礼物’。”

她指出,作为大马银行的客户经理,她会与企业客户,及由于地位或财富而对银行很重要的客户,保持密切交涉,而纳吉是属这类别的客户。

她说,纳吉在该银行的来往户头所有转账交易,都是在聂法依扎的书面指示下进行。

“我协助将聂法依扎的书面指示,转发给银行分行。”

透支过频致国行发警示

余静萍说,纳吉在大马银行的来往户头,频密出现透支,而国家银行曾就此发出警示(red flag),导致她须告知聂法依扎及刘特佐,必须关闭纳吉在大马银行的所有户头。

希旦峇兰让余静萍查阅此前由国家银行数码鉴证组分析员苏再里兹曼呈堂的文件,涉及余氏与聂法依扎及刘特佐的通讯记录。

余静萍在庭上念出她与聂法依扎的其中一次对话记录,并在之后解释有关对话的目的是银行对纳吉户头常透支感到困扰。

证人证实,她在其中一次与刘特佐的对话记录中,向后者表明纳吉户头透支过于频密,同时试图要求纳吉户头授权托管人,通知户头持有人(纳吉)关闭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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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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