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承认非法建造焚化炉
废料再循环厂罚8万

(莎阿南19日讯)一家固体废料再循环工厂承认在没有获得批准下建造焚化炉,以及污染甘榜双溪甘迪斯一带的空气,今日在地庭被判罚款8万令吉。

作为接传票人的Hijau Kitar Semula私人有限公司是由其经理旺阿南代表出庭,他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悉数认罪。 



法官罗菲雅下令,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44个月取代。

这家公司随后缴付罚款。

首控状指出,该公司董事被发现在没有获得环境素质总监的批准下,建造焚化炉从事固体废料再循环生意。

这项罪行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34A(38)条文被治罪,一旦定罪,可被判坐牢长达5年及罚款高达50万令吉。

该公司董事也面对另两项控状,也就是在焚化炉内焚化固体废料,以及没有控制空气污染的完善系统,结果造成空气污染。



此罪行抵触2014年环境素质条例(清洁空气)第5(1)(b)和7(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下的第29条文治罪。一旦定罪,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所有罪行是于2019年1月8日早上11时15分,在莎阿南36区甘榜双溪甘迪斯的斯斯威迦南路(Jalan Siswi Kanan)犯下。

法官提醒需照顾环境

法官在下判时提醒这家公司的经理,在赚钱的当儿,也必需照顾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较早前,来自雪州环境局的主控官祖莱卡副检察司建议法庭施以相应的刑罚,因为这涉及公共利益。

“根据公众投诉所展开的调查,该工厂没有完善的固体废料焚化空气污染系统,也没有获得环境局批准。”

接传票人的律师达斯尼要求法庭从轻量刑,因为其当事人是初犯。

“接传票人于2018年1月11日在获得莎阿南市政厅、巴生县署、卫生局和水利灌溉局的批准下,投入运作。接传票人只是不慎漏了环境局的批准,并已采取措施寻求的批准,以确保根据指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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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森州废料处理中心大火 5公里外可见烈焰冲天

(芙蓉12日讯)森美兰州武吉那纳废料处理中心(Kualiti Alam)今午发生大火,滚滚浓烟冲天而起,情况骇人。

这宗火患是在今午5时许发生,只见浓烟不断往上冲,远至5公里外都可以望到冲天浓烟,浓烟里还不时可见火球闪烁。

消拯局于下午5时58分接获投报,并在6时16分赶抵现场,立即投入灭火行动;参与行动的消拯员分别来自波德申消拯局、芙蓉新城消拯局、芙蓉消拯局,以及晏斗消拯局。

根据消拯局的资料,发生火灾的是储存化学废料的地方,面积为100乘100平方尺,100%被烧毁。

进入该中心的路口已被封锁,不让交通工具驶入。而且现场所见,该中心的职员戴着护面罩在外守着,但都不愿多谈。

幸运的是火患并没有造成人命伤亡。

武吉那纳废料处理中心是于1992年兴建,并于1996年操作。

武吉那纳废料中心过去曾不时发生火患,其中于2015年2月27日下午1时许发生大火,接着在2019年10月2日下午,武吉那纳废料处理中心发生仓库大火,烧毁大量易燃液体及物品,而且空气中发出阵阵异味。

由于是废料处理中心,所以每当火患时,附近居民都担心健康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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