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前警官喊冤遭诬陷涉抢劫案
警总长否认承诺呈总检长

(吉隆坡13日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都哈密否认曾经承诺协助一名自称在24年前,被诬蔑涉及连环抢劫案而遭未审先扣长达3年的前警官将其案件提呈总检察署。

阿都哈密发文告说,他昨天与该名前警官会面,并聆听对方的申诉后,便劝对方提出上诉。



他强调,本身不曾承诺对方要将有关当年的案件提呈给总检察署。

“他有权提出上诉,为自己争取公平的待遇。”

这名60多岁的前警官之前受访时声称,本身在1995年任职刑事调查组时,被诬蔑带领一批特别行动小组干下连环抢劫案,过后在紧急发令下遭未审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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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席法官:10年前点出问题 丹回刑法不止16条文违宪

(吉隆坡15日讯)随着联邦法院裁决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典(I)16项条文无效一事引起议论,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阿都哈密认为,丹州刑事法典的违宪条文不止16项条文。

他昨日在个人网站撰文说,他无意说明是哪些条文,并希望读者“阅读及思考”。

“这也是我刚出版的新书书名。”

阿都哈密说,他早在10年前就曾撰文,阐明回教法与民法之间的冲突。

“联邦法院裁定该法令16项条文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文的本质乃隶属于联邦权限,只有国会有权制定’。”

反对票仅质疑资格

他指出,若丹州出生的律师聂依琳检视他在10年前撰写的文字和言论,事实上还有很多条文可受挑战。

此外,他也说,尽管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做出有关裁决,但这一票也仅是裁定聂依琳不具备法律资格作出相关挑战。

“或许有人会说,至少有一名法官,即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站在他们那边,但我们必须明白,相关裁决仅攸关法律资格,而非课题本身。

“就算他的裁决是正确,也仅是宣判聂依琳不具备资格展开这宗诉讼。”

他说,尽管如此,其他人在往后仍可以就同样的条文,作出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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