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哄骗手淫视频曝光
亵童老色狼被捕

万鲁克曼(左二):警方起获嫌犯及女童手机以进行调查。

(芙蓉10日讯)一段持续3分钟10秒的猥亵视频曝光后,涉及猥亵12岁女童的60岁秃头男子被捕。

根据视频,该名男子在汽车后座车厢,哄骗该名上身赤裸的女童替他手淫;女童神情惊恐,不断请求不要让她这样做,该男子却一直在哄骗,还说会给她买东西。



该段视频于最近一两天在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及面簿广传;警方在全国各地共接获17宗投报。

女童母亲报警捉人

森州警方刑事调查主任旺洛曼旺哈山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他说,警方昨午接获女童母亲的投报,昨晚在霹雳务边的高速大道,截停辆罗里及扣捕一名嫌犯;当时嫌犯要送货到玻璃市的巴当勿刹。

此案是于6月杪在芙蓉市区一处停车场内发生,65岁的嫌犯育有两名儿子,家住芙蓉沉香,在雪兰莪的无拉港一间运输公司担任长途罗里司机。

警方于本月9日下午接获女童的母亲投报,指女童被嫌犯猥亵的视频在社媒疯传,警方于晚上9时20分扣捕有关嫌犯。



“根据警方调查发现,嫌犯及女童家人于数个月前认识,嫌犯最近经常趁女童家人不在家时,上门载她外出,还买文具或零食诱骗她,然后干下猥亵兽行。

“嫌犯于6月间对女童干下3次兽行,最后一次在社媒广传的视频是女童被骗到市区的停车场,在一辆宝腾华嘉轿车后座干下的兽行。”

警方还扣查嫌犯轿车,及起获嫌犯拍摄猥亵女童视频的两台手机;还延扣嫌犯6天至7月15日助查。

警方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及10条文调查此案;在14(a)条文下被判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在10条文下被判有罪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旺洛曼旺哈山说,该名女童于周二被送往芙蓉端姑惹化医院接受检查,并证实女童未被性侵,目前交由福利局照顾;女童父亲为一名修车技工,母亲为水果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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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游客变色狼 强拉女子进酒店房性侵

(文冬16日讯)外国游客竟是色狼,在云顶假借询问酒店设备,强拉女子进房性侵。

此案于周一清晨约5时20分发生在云顶一间酒店的房间,遭性侵的20岁女子于上午9时向警方投报,警方过后在4小时内于酒店附近逮捕有关男子。

文冬警区主任再韩今天发文告说,该名在云顶工作的女子当时步行到朋友租下的酒店房间,突然有一名陌生男子询问她有关酒店提供的设备,接着竟要求同睡。

他说,女子立即拒绝,不料对方竟强拖她进入房间性侵。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强奸)条文调查此案,并申请将该41岁的嫌犯延扣7天至19日。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最高30年监禁及鞭笞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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