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SRC洗黑钱案】KWAP前主席:SRC借贷增10亿
“纳吉要求速批20亿贷款”

纳吉在抵达法庭时一脸的笑容,看似心情不错。

(吉隆坡10日讯)“纳吉要我速批20亿贷款!”

财政部前秘书长兼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前主席丹斯里万阿都阿兹说,该局投资小组于2011年时只批准10亿令吉贷款给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因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要求,最后批了20亿令吉贷款。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公司的控罪案今日续审,万阿都阿兹作为控方第45名证人,首次出庭供证。

最初只批借10亿

证人供证时指出,SRC公司于2011年致函该局申请借贷39亿5000万令吉,过后该局投资小组于同年7月5日召开会议,一开始只批准10亿令吉的贷款数额。

“在会议上,其中一名投资小组成员提供意见,以知会纳吉有关KWAP建议提供10亿令吉贷款给SRC。”

证人说,他将上述事情告知该局时任总执行长拿督阿姿安,并建议后者跟随他会见纳吉。



“在那不久之后,我和阿姿安在首相办公室与纳吉会面,我们告知有关投资小组只批准10亿令吉的决定,但我不记得此会面日期。过后有一次在首相办公室,我因为财政部公务有与纳吉会面,纳吉嘱咐我加速SRC向KWAP申贷的审批程序,他也告诉我SRC借贷20亿令吉,而非10亿令吉。在与纳吉会面后,我告知阿姿安有关纳吉的指示,要求加速审批20亿令吉的申请。”

证人说,他与纳吉的会面仅有他们2人,他不记得此会面日期,也没有对纳吉的指示做任何记录。

“如果纳吉和我之间没有针对SRC向KWAP借贷一事沟通,投资小组将维持批准10亿令吉贷款而已。”

发贷款没担保信非惯例

万阿都阿兹说,在2012年他曾接获纳吉来电,要求财政部致函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先发放该局提供SRC公司的第二笔20亿令吉贷款,而政府将在之后尽快发出担保信。

主控官拿督苏海米副检察司于今日,针对该局于2012年在未获政府担保信时,就先发放上述贷款给SRC公司一事询问万阿都阿兹,后者坦言上述情况确实非属惯例。

当苏海米进一步询问,那为何该局当时打破惯例,证人则解释,因当时内阁已批准政府为SRC借贷提供担保,而在该局等待政府发出担保信的过程中,他接获纳吉上述来电。

万阿都阿兹说,他之后将纳吉的指示,告知财政部管理、贷款、金融市场与精算组前秘书马力亚米。

“我不大记得是几时接获(纳吉)来电,但纳吉促请先发放贷款,而马力亚米是于当年3月28日发信,以让KWAP批准发放贷款,因此我认为纳吉是在同一天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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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蔡通易:免利益冲突者永远隐瞒 特赦令不应涉官方机密

报道:纪维新

(槟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准令,以证实前国家元首曾颁布特赦令附加谕词一案,随着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提呈支持宣誓书并证实附加谕词的存在后,掀起“案中案”疑云。

纳吉于4月1日向高等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颁布特赦令附加谕词。在其申请通知书中,纳吉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前国家元首是否有于1月29日批准让其减刑的主要谕令中,存在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词。

较后,也是巫统主席的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发布支持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准令的宣誓书中,证实附加谕词的存在。事后,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表示将入禀宣誓书,纠正阿末扎希在宣誓书中包含的“事实错误”。

针对有关问题,律师,即法兹尔、蔡与宋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通易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由于纳吉案件属于“高度关注案件”,且涉及大众利益,因此,除了涉案者有知情权外,大众也有知情权。

特赦局应明确答复

他说,其实统治者所颁布的特赦令是否受到官方机密法令保护,目前仍然是一项课题,且特赦局所宣布的特赦令是否涉及官方机密,任何人都不可泄露则有待商榷。

“不过,我认为特赦令不应该涉及官方机密,恐怕有利益冲突者会选择永远不解密文件,毕竟涉案者是有知情权,他们有权力知道特赦局颁布特赦令的决定和内容。

“因此,特赦局应该给予明确答复,在有关特赦令是否附有附加谕词,涉及人士不应该隐瞒。”

他说,倘若有关特赦令附有附加谕词,特赦局在宣布特赦令时,就应该同时宣布附加谕词。若政府没有执行附加谕词,即是藐视国家元首谕令并违抗王命。

没引述内容不算泄密

“此外,我们必须厘清特赦令是否受官方机密法令,包括任何人都不可提及,否则就藐视法庭或庭令。

“不过,根据阿末扎希和扎夫鲁的说法,他们只是表示看到有关附加谕词,并没有引述或展示文件,我不认为他们是触犯官方机密法令。”

蔡通易指出,有关附加谕词文件是否被“隐藏”,此课题非常考验团结政府的诚信,因此,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和团结政府应该出来面对,不要频频推卸责任,毕竟这已成为国家的大课题。

颜炳寿:文件是问题症结

罗生门需待统治者澄清

资深律师颜炳寿受询时也点出,如今这项“案中案”的问题症结,在于附加谕词文件是否存在,以及文件中的真正内容。

“我只能简短地说,这罗生门还需要统治者发表声明澄清。”

他说,特赦局的建议和统治者的斟酌决定,是有宪法规范。国家最高层的权力推敲运作,也或许不如坊间流传般。

“不过若团结政府违宪不执行统治者的合法决定,衍生的是挑战宪政和国家法治更大议题,可能延伸更大的政治动荡。”

新闻背景:纳吉称获前元首减刑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即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时,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少,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6年刑期。
因此,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厘清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加谕词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果特赦令附加谕词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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