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逃犯条例》,YB刘永山你反对哪一点?/瑜夫

香港立法议会原定6月12日审议《二零一九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逃犯条例》),在修例草案社会讨论与立法会一读程序中,特区政府增修条例草案明确规定适用于移交的,必须是37种国际公认刑事犯罪;移交拟判起犯点提高至七年监禁,排除了诸多普通刑事犯罪;实行“双重犯罪”规则,只有香港及移交目的地均认定犯罪的才移交;必须特区法院和特首双批准才能实施移交,港府为化解港人疑虑,条例明确规定“八不移交”,列入移交的罪犯不涉及新闻、言论、学术、出版等与言论自由相关的政治性罪行。

其实香港早前已与20国签订引渡条约,多属英美德等西方国家,唯独缺少中国内地,澳门及台湾。



这次修法导因乃因港人在台湾谋杀了女友后逃回香港,但香港与台湾没有引渡条约,导致谋杀犯不能被引渡案发地台湾依法判罪。

分裂港人颠倒是非

雪州万律州议员YB刘永山本月5日在《南洋商报》言论版发表“港人对前途岂能不忧心?”一文中力挺港人“反送中”示威,在此请YB详述阁下反对上面“修改逃犯条例”的哪一点呢?鼓动港人示威的伪民主派及羊群效应走上街头的学生,谁可以回答到底他们反《逃犯条例》哪一点呢?

我国示威组织事前必须向警方请准方能展开示威,YB应该知道;英殖民地政府却在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前一年修改条例示威免申请,请问英国人真正打何主意?

有一个年轻示威者爬高去绑布条,摔死了,岂可颠倒是非要将账算在港府身上?不是组织示威的组织需负起没有照顾示威者安全的全责吗?驻香港美国领事馆有整千人,英国驻港领事馆有600余人,其他西方驻港领事馆人数也不少,当中间谍人数不少,目的是分裂港人给中国制造麻烦,随着中国的强大,搞藏独疆独已难,唯有加大力度搞港独搞台独,在示威人群中能够找到不少穿黑衣的洋人。香港的所谓“民主派”人士如李柱铭、朱耀明、戴耀廷及陈健民常到英美德等国去告洋状,将所有修法说是恶法,把维持法纪的警察说成黑警,那攻击警察的示威者,那些破坏行政院的示威者是否是暴民?



日本大阪举行G20峰会前,香港示威人士频到西方驻港领事馆呈备忘录,要求西方国家领袖在G20峰会期间给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施压,但是结果令这些挟洋自重的假洋人失望了,但彼等用心叵测,总想方设法打击中国,中国大陆是港人的祖国,喜欢与否是无法否认的,除非西方国家肯收留你,打击了中国对你有何好处?除非你们有接收敌人的资助。

鸦片让英国人赚翻

2003年港府打算修香港基本法第23条: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及团体在香港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政府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联系,结果引发港人大示威逼政府无限期搁置修法。这些香港人那么向往西方民主自由,那就请他们到伦敦、巴黎、纽约示威,看看会有何结果。

这些可悲的自诩“民主派人士”难道不知道1840年英国人发动鸦片战争,英军损兵69人,清兵死了1万8000人,英国人逼战败的满清政府签南京条约割让香港给英国。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经营的鸦片生意为英国赚得盆满钵满。1856年英国连同法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死伤2900人,中方却死伤约3万人,结果签了天津条约,满清政府再被逼割让九龙给英国,也被逼开放更多口岸给英、法、美、俄等西方列强。

今天中国人经历了百多年的耻辱,走过了多少苦难与磨练,终于富强起来,但仍须面对西方国家之围堵,但这些脑袋进水的香港人却满口的要求言论自由,要求真普选,侮辱中国人是“支那人”,哪你香港人就不是“支那人”吗?你以为英国真会接收你们吗?举起英殖民地旗帜游行示威,回归前英国人几时让你有选举权,当年上街示威的左派人士不是尝尽了英国人的催泪弹及警棍之苦,为何却甘心做英殖民地政府之顺民,既然你们效忠的对象是英国,那你们又有何权益对港府有任何要求呢?

请问YB刘永山,我说得对吗?

编按: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9日)宣布《逃犯条例》修例建议目前已经“寿终正寝”,即是“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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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GST比SST公平/瑜夫

5·09我国改朝后,5月11日我在几个群组里发表了同一篇我对我国政治前景探讨的短文,在这里我想检讨以下数点:

1)“我国华文教育会倒退,但人们普遍不会在意”。虽然事前有消息说新任教育部长马智礼博士答应让华小电脑班软着陆办至年尾,6月28日教育部长突然上电视宣布7月起腰斩华小电脑班,但因很多人仍沉浸在胜利的兴奋情绪当中,反对声音不算很大。(将在另一篇文章讨论华小电脑班)。



2)“马新、马中关系将受到新考验”,马新关系将受考验的推论是根据敦马哈迪医生首任期间对新加坡的不妥协关系所得结论,结果敦马三番四次重提欲检讨1961年马新水供合约,也欲取消隆新高铁。敦马首任期间虽与中国关系不错,但敦马第14届大选前对中资的攻击不断,所以我的结论是掌权后敦马难善待马中关系,如今不幸被我言中了。

3)有关希盟竞选宣言取消GST,5月11日我在群组里如此写道:“若取消全民缴付的公平6%GST,恢复多由厂商及服务业缴付的6%服务税,肯定是错误的回头路。其实达因任财长时已计划实行GST税制,前首相阿都拉不敢实行,2014年国际油价大跌,纳吉不得经过17个月的策划后于2015年4月推行GST,以弥补数百亿的石油收入损失。除非新政府敢于削减臃肿的公务员人数及减少贪腐,否则难维持收支平衡,已高升的物价,商人尤其小贩又岂肯少赚降价?”

狮城GST没推高物价

5·09约6个月前,默迪卡民调中心曾致电访问我,其中一项课题有关GST,我当时表示GST是正确的,它不是造成物价高涨的祸首,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实行GST, 新加坡并没有因实行GST造成物价高升,因为新加坡政府良好调控物价,而这是我国政府所欠缺的能力。

在这里让我们对比GST与SST之差异:



1)GST税制:工厂以100令吉买物品给总代理,工厂开单100令吉 + 6令吉GST,工厂缴6令吉给关税局,总代理赚10%开单给分销商110令吉 + 6,60令吉GST,分销商需呈报关税局6.60令吉销项税减6令吉 进项税,等于0.60令吉。

分销商在赚10%后售予消费者,消费者需付121令吉加7.26令吉GST =128.26令吉,分销商上缴的GST是7.26令吉–6.60令吉=0.66令吉, 三方共缴交GST 7.26令吉。

2) SST税制:工厂以100令吉买物品给总代理,工厂开单100令吉+10 令吉SST,总代理的成本是110令吉赚10%,开单给分销商121令吉,分销商再赚10%售予消费者,消费者需付133令吉。关税局实收10令吉SST。

从以上例子算得出同样100令吉SST的货源,SST税制下得比GST多付4.74令吉,所以孰优孰劣已一目了然,GST取代SST后造成物价高涨的说法并不实。GST税收会比SST多是因为只要人民有消费就得缴消费税,除了关税局宣布免税的生活必需品。

我国商人所面对痛苦是进项税的回退被长期拖延,譬如上面的总分销商若他在8月进货100万,但8月里头只卖出50万,所以他的进项税是60,000令吉,若以赚10%为例,50万的销项税是33,000令吉。所以关税局需退回27,000令吉给此分销商,若拖欠多年必定造成商人周转出问题,引起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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