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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法管制合作社

(吉隆坡27日讯)鉴于合作社的运作及目的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政府预计将草拟一项新法令管制有关机构,而不只是援引现有的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

合作社目前的运作必须符合1993年合作社法令的规范,至于负责监管国内合作社的机构,则是根据2007年合作委员会法令成立的大马合作社委员会。



报道称,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国行对合作社及非金融机构(NBFIs),则是拥有一定的监管权。

提议监管没落实

《星报财经》报道指出,碍于政治压力,一些主张合作社必须受到监管的提议,迄今仍无法获得落实。

国内目前约有1万4000家合作社,其会员人数约为1300万人。自合作社开始运作迄今,合作社的固定资产超过790亿令吉。

报道指截至目前,国内大约有80%的合作社已停止运作或没有举行年度代表大会。



报道指出,根据国行的书面回复,该行认为无论借贷者是银行、合作社或信贷公司,借款者的权益理应获得保护及公平的对待。

“国行目前正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包括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以及企业发展部,一同制定消费者信贷法令(CCA)。”

该行指出,消费者信贷法令旨在提倡健全的消费者信贷市场,以及较具韧性的家庭应变能力。

大马企业与回教管理协会(URUSKOP)秘书杜拉欣甘受询时,针对监管机构重叠的情况指出,在国行可监管合作社后,大马合作社委员会目前是扮演何种角色。

“在管制及监督国内合作社方面,企业发展部的职责又是什么?”

他指出,当局必须进一步监管合作社,但有关机构必须是合适的机构。

“在先进的金融体系中,银行、保险及诸如合作社的相关金融领域,全交由特定机构负责监管,而不是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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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来自雪隆 注册合作社近1.6万

(吉隆坡17日讯)截至去年底,全马共有1万5809个合作社和731万名会员,已向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SKM)注册,其中逾50%来自吉隆坡和雪兰莪州,成为国内最多合作社的州属。

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副部长拿督拉马南说,这些合作社是‘国家的脊梁’,持有总计1596亿1000万令吉的资产。

“截至去年底,已向大马合作社委员会注册的共有1万5809个合作社和731万名会员,其中以雪州和吉隆坡是合作社最多的州属。”

巡访合作社总部

他说,巴生谷有3286个注册合作社、雪兰莪州有2114个。

他昨日巡访大马合作社总部时,如此表示。

这也是拉马南受委副部长后,首次访问该总部。

他说,继去年设立1001家新合作社后,该合作社锁定目标,于今年再设立650家合作社。

“此外,去年该委员会成功复兴了92家合作社,远远超过了原定的35个合作社的目标。今年该委员会的目标是复兴32家合作社。”

换地址后无法追踪负责人
今年将撤427个注册

拉马南说,该委员会也计划今年内撤销427个合作社的注册。

“去年,该委员会的目标是撤销440个合作社的注册,但该会共撤销了500个合作社的注册。这并非该委员会执意撤销它们的注册,但我被告知这些合作社的主席、秘书在地址更换后已无法追踪。”

处理天灾援助申请

另一方面,合作社委员会总执行长鲁斯里说,当局正着手处理受洪水影响的36家合作社的天灾援助申请,每家最高可获得3万令吉。

“7份申请来自吉兰丹州、10份申请来自彭亨州,14份申请来自登嘉楼州,以及5份来自柔佛州。”

他说,申请总额是60万令吉,但该委员会仅拨款200万令吉,用于修复他们受损的房屋、农作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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