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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旅游证任酒廊招待
34人认罪各罚700元

外国女郎被判罚款后,步离法庭。

(太平21日讯)38名年龄介于22至38岁的外国女郎,因涉嫌持旅游准证到来我国,却在卡拉OK酒廊任招待工作而遭当局取缔,今日被控上太平法庭,其中34人认罪后,各被判罚款700令吉。

另一名中国女郎因准证逾期,抵触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条文(逾期逗留),在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令吉,其余3人则否认有罪。



此外,卡拉OK酒廊经营者黄文光(译音)面对2项控状,包括聘用无准证的员工,及允许18岁以下少年进入卡拉OK酒廊。对于首控状,他否认有罪,但承认次项控状,被判罚款2000令吉。

黄文光面对的首项控状,是在6月7日晚上11时45分,聘请未持有工作准证的外国人,抵触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条文(聘请非法外劳),被告否认有罪,要求审讯,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

他在次控状被控在同时同地,允准18岁以下的少年进入卡拉OK酒廊内,抵触1977年霹雳州娱乐场所条例第11(3)条文,结果认罪。

此案的主控官是莱依涵,被告们的代表律师则是陈荣光及莫哈末里祖安。

女被告来自泰国与中国,皆被控于6月7日,持旅游准证却在太平一间卡拉酒廊担任招待工作,抵触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39b条文(滥用签证),其中34人在庭上认罪,遭推事莫哈末法海鲁判每人罚款700令吉。



另3名泰国女郎否认有罪,因为她们当中有2人已与本地人结婚,另1人的母亲是本地人,故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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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需多方审查 绝不因不谙国语拒申请

(布城24日讯)移民局总监拿督鲁斯林今日说,该局官员绝不可以因为客户不懂国语,而拒绝有关人士的任何申请。

不过他说,官员在执行任务时,将进行抽查从多方面来确认申请,然而,审查需要专业、谨慎地完成。

他强调,移民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经常提醒所有官员根据该局的标准作业程序礼待客户。

鲁斯林今日针对媒体于本月22日报道,指一名男子因不懂国语在槟城的城市转型中心无法为母亲更新护照事件,发文告作出回应。

鲁斯林也说,有关客户已完成更新护照及于本月22日,在该城市转型中心领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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