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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让路先审SRC案
再要求押后1MDB审讯

(吉隆坡21日讯)负责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面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案的检控方,今天再次要求高庭展延已择定的案件日期。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告诉法官柯林劳伦斯,由于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审讯工作可能无法如期完成,因此要求把1MDB的审讯日期押后。



法官早前是择定今年8月19日至29日,今年9月及10月,每周一至周四,以及今年11月首两周,审理纳吉面对的1MDB案件。

这也是控方第三次要求案件展期审讯,以便让路先审理SRC的案件。

汤米托马斯说:“由于SRC案件的审讯无法在今年8月15日审结,我们传召了42名证人供证,也预计将会传召另外25名证人,因此,我们要求今年8月及9月的审讯日期,可让给处理SRC案件。

“我们的原则是先处理完一宗(SRC)案件,再来处理另一宗(1MDB),我们因此建议1MDB案件的审讯在10月1日开审,让我们有更多时间去重新安排其他的案件。”

他在回答法官柯林劳伦斯的提问时说,SRC及1MDB是不一样的检控团队,但辩方却是同一团队。



他指出,辩方也同意择定另一个日期审理1MDB案件,毕竟,被告无法同一时间出席两个法庭。

法官较后订案件在今年7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以便控辩双方可针对SRC案件的审讯工作,做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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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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