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重现司法界光辉/啸天

“如果法官经常作出符合规则和前后一致的判决,给人的信心,包括公众的信心将会恢复。”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有信心,在新上任的联邦法院法官东姑麦文的领导下,我国司法界在70年和80年代的光辉岁月将会重现。



东姑麦文是我国第一位女性联邦法院首席法官。

汤米托马斯在欢迎仪式上发言说,如果司法界要重拾当年的信誉,就一定要抱着无畏无私,前后一致地作出正确的裁决。他们一定要不管对方是何人或眼前被告是谁,都照样处理。

勿在不恰当管道宣泄不满

他的记忆回到独立后的首30年,我国司法界享有盛名,在众多鼎鼎大名的法律界人物中,列出前联邦法院院长(当时称院长)敦苏菲安,曾经担任法院院长的已故霹雳州苏丹拉惹阿兹兰沙,还有法律异常精湛的丹斯里尤索菲阿都卡迪法官。

他说,这些人受到尊敬是因为他们依照证据和法律,不断作出正确和适当的裁决。



东姑麦文在同一个场合发言,呼吁公众人士如果发现任何关于法官行为不检的指责,可直接写信给她,而不是在不恰当管道宣泄不满。她尊重和珍惜公众人士批评法官的做法,不过批评法官的判决要付上责任感,要拥有事实根据才可这样做。

她更进一步说明:司法机构独立性,不意味着不接受公众的批评或问责,大马是民主国家,司法机构也难逃批评和问责,法官的裁决对自己负责,不受任何影响。

长久以来,无论是律师或普通公众人士都因为害怕会因为批评判决藐视法庭而退缩,东姑麦文这些话虽然不是新鲜的,但是此时此刻可以说添加一层保护膜,或许会匡正好些不尽理想的司法界状况。

司法界有一句老话:“不单要伸张正义,还要让广大群众亲睹同时感到满意。”

司法改革是一项艰苦的匡正和向前改善的过程,把总检察长职权一分为二就是一个例子。目前的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的抱负就是:总检察长只担任政府及属下机关法律顾问,至于刑事案的提控职权则由“检控主任”担任,此举是要避免利益冲突。这个建议和计划相信是在进行中,希望有一天打开这项很久以来的矛盾。

东姑麦文和汤米托马斯这些谈话应是好的开始,为重拾70、80年代的光辉岁月而努力。

对于一个曾经经历各种变迁、在法庭游走20多年的人来说,他深切期盼这个日子的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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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尝试了解“法定强奸”条文/啸天

“法定强奸”,我个人认为要用多一些文字才能向普通公众人士说个明白。正如《南洋商报》在相关新闻的解说文字:法定强奸罪名的定义是,任何人与16岁以下的少女发生性关系,皆属强奸,不管该少女自愿与否,都可在刑事法375(g) 条文下被控。

除了特殊案件如鸡奸行为等等,一般上强奸犯罪可分成普通强奸案和上面所指的法定强奸。普通强奸案是强迫或用其他威胁方式强奸女方。这种做法是使用暴力犯罪,女方是不愿意的。



法定强奸是通过立法,明文规定,与16岁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她是否同意,法庭都可直裁了当,判侵犯者罪名成立和加重处罚。普通强奸案,侵犯者可能会用女方同意作为辩护理由谋求脱身。

证明强奸有难度

被控法定强奸的被告,许多时候是女受害者认识,甚至有些亲戚关系,而且这类犯罪通常都不仅仅一次,女方可能因为特殊原而未加举报。

更有些时候,相信在犯下这种罪行之前,由于欠缺这方面法律认知,犯罪者根本没有这方面警惕性,即被奸者年龄是在16岁以下,可以直裁了当判他法定强奸罪名成立和受到处罚。因此,此时此刻再次提起此课题,正合时宜。



一般来说,要证明强奸有一定的难度,女受害者在庭上重述那一段痛苦的经历,有时还要应付辩护律师的难堪问题,受害者要有坚强的心理准备。

强奸案另外一个特点是,事发肯定没有其他人在场,控方主要靠环境证据,例如侵犯者衣物等提供佐证,幸好现在有了DNA科学验证,成功率也大大提高。试想一个16岁以下的少女在庭上作证,供词和失误地方就更多了。

“法定强奸”的法律规定的确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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