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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前董事重申
公司决策依纳吉指示

纳吉一脸笑容抵达法庭,心情看似不错。

(吉隆坡14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丹斯里依斯米依斯迈今日重申公司董事局的决策,是依循担任公司名誉顾问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示进行。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公司控状案今日续审,依斯米作为控方第39名证人,连续第5天出庭供证。



虽然昨日遭辩方质疑书面证词与庭上口供出现矛盾,但今日出庭接受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盘问时,依然坚持上述证词。

之前,哈温在开庭时告知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辩方在详细阅读依斯米过去4天的法庭供词后,决定将在适当的时候才针对此事采取下一步行动,因此辩方将继续盘问依斯米。

依斯米依斯迈于周一(10日)在庭上念出的书面证词,SRC公司董事局的任何决定,都须咨询纳吉,而该公司总执行长聂法依扎是董事局与纳吉之间沟通的唯一“桥梁”。

但,他昨日接受哈温盘问时却称,董事局是根据股东决议行事,引起辩方质疑其证词出现矛盾。

今日供证时,他重申其证词,即聂法依扎向董事局谎称公司银行户头已经审计之事的严重性,并不足以构成他需直接向纳吉汇报的必要性。



另外,依斯米证实,纳吉不曾是SRC公司银行户头的签署人,因此不能签署银行文件,以批准从公司户头提取款项。

此外,证人证实,SRC公司董事局不曾获告知,指有银行客户经理受托负责管理该公司在大马银行开设的户头一事,同时证实,他不认为自己曾听闻有关大马银行的3名客户经理,分别为Joanna Yu、Daniel Lee及Krystalle Yap这3名人物。

瑞士瑞意银行存款

不确认是否公务员基金局借款

依斯米证实,他无法确认SRC公司存入瑞士瑞意银行的资金,是否为该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所借贷的首笔20亿令吉的款项。

依斯米于周一(10日)供证时曾表示,公司全体董事曾于2013年,亲自访问瑞士的瑞意银行总部,以确保上述贷款的部分款项已汇入相关银行户头。

此外,依斯米也赞同哈温的主张,即他不能确定上述贷款的部分资金,最终是否汇至一些国际银行,如安勤私人银行或位于香港的瑞士宝盛私人银行。

依斯米说,虽然董事局在该公司将18亿令吉资金汇出海外作投资后,曾要求公司管理层,每月准备相关银行户头的资料,以向董事局汇报,惟管理层最终却没有依循相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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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查案官:叙述方式录供 有给机会纳吉解释

(吉隆坡26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接受反贪会的调查时,有很多机会针对指控作出解释。

她说,反贪会以叙述方式向纳吉问话和录取他的口供。

诺艾达今日在高庭审理纳吉涉及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中,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时,这么说。

纳吉被控挪用公司款项。

诺艾达说,反贪会录取纳吉的口供时,并没有提到特定的问题。不过当参照文件时,官员要纳吉充分解释,包括跟问题有关的行动和事件。

“我们发问及以叙述方式记录纳吉所说的,并且给了他详细解释的机会。

“我相信相当我们向纳吉出示这些文件时,有向他提出问题。”

旺阿兹万较早时指诺艾达只是出示文件但没有提到任何特别的刑事指控,不过诺艾达不同意律师的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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