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入住酒店“度蜜月”5天
女教师与少年搞师生恋

(新加坡11日讯)26岁中学女教师与15岁少男搞师生恋,两人入住酒店“度蜜月”,女教师大胆索讨肉欲之欢,并效仿电影中的情色场面,指示少男做出性爱动作,在酒店翻云覆雨长达5天。

《联合晚报》报道,现年29岁、目前已被停职的女教师昨午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33个月。



她一共面对9项控状,包括两项指她与未满16岁的少男发生性行为,以及7项指她对少男做出猥亵行为,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

本案发生于2016年9月至隔年2月,当时受害少男15岁,未成年,是被告学生。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2014年1月到西北部一所中学教数学与英文,少男在同一时间升上这所中学。

有一回,被告与其他老师带领同学们参加爬山活动。过程中,被告与少男互看对眼,种下“爱苗”,过后互动越来越频密,在2016年9月展开恋情,当时少男仅15岁。

参加爬山活动生情愫



2016年11月,被告出外度假一段时间,她回国后决定“弥补”少男,与他一起在新加坡度假当作是“度蜜月”。两人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入住芽笼一家酒店长达5天。

在这5天内,被告数次主动指示少男发生性行为,包括自己先主动脱衣,再指示少男抚摸和用手指性侵她。

代表律师昨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这是一起不幸的事件,被告向来品行良好,这一回却铸成大错,日后也无法留在教育界服务。

律师指出,被告从未欺骗或强迫少男,所有行为都是两人自愿做出的,少男也没有承受肢体或精神创伤。

律师也称,根据心理医生的评估,被告知道这样的师生恋是错误的,但因她个性软弱,才没能果断地斩断恋情。但两人目前已分手。

但控方认为,被告是严重剥削她与少男的师生关系,夺走了少男的纯真,并且违背了她所被赋予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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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婴无罪甫获释 退休女教师被控洗黑钱

(槟城13日讯)一名早前涉嫌贩卖女婴,并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下被控,但获无罪释放的退休女教师,今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下被控。

62岁的被告嘉玛丽雅,今早被带上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她被指于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某家酒店收取1万2000令吉的非法收入,因此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AMLATFPUAA 2001)第4(1)(b)条文下被控。

被告不认罪,推事马兹里准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条件是必须在每月1日到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完结,并交出护照,以及不得骚扰任何与此案相关的人士;此案将于明年1月13日过堂。

根据警方的资料,被告是于去年从一名印尼女子处领养一名女婴,之后再于脸书群组“Group Pencarian Anak Angkat”,向希望领养子女的夫妇打广告。

她也被指在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某家酒店大厅,以1万2000令吉的价格把女婴卖给登嘉楼一对想收养婴儿的夫妇。

嘉玛丽雅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尤索夫指出,其当事人曾于今年1月,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下被控,并于今年11月17日被判无罪释放。

“证人否认给钱买婴儿,认为只是领养婴儿,因此法庭认为案件无法成立,我当事人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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