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依科学根据评断莱纳斯
“勿听信社运分子说词”

(八打灵再也11日讯)大马莱纳斯公司呼吁政府,需根据科学根据来评断该公司,而非听信于不具资格的社运分子所提出的要求和说词。



辐射安全、条例和合规总经理依斯迈今日在文告中引述了UCSI大学科学学院研究员拿督阿末依布拉欣博士和玻璃市大学前教授巴德鲁希山博士日前对莱纳斯工厂的评断,作出了上述呼吁。

“我今天敦促政府在莱纳斯问题上采取适当的行动,是根据科学事实和真相,而不是某些政党的政治利益。”

他表示,在莱纳斯稀土厂评估执行委员会的报告中,指该工厂的业务风险较低,并符合相关法律与条规,而残留物储存设施是以适当的方式运作。

他批评,尽管反莱纳斯的社运分子承认委员会是公平执行任务,而委员会成员也维护了他们的诚信,但这些社运分子继续发表误导言论,在社区中制造恐惧。

他也重申,评估执行委员会在过去也同时承认了莱纳斯稀土厂所生产的加工稀土材料,对大马的高科技产业至关重要,以及水沥滤净化固体(WLP)废料逾和底流中和固体(NUF)废料是非放射性且无毒,同时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归类后者为低水平天然放射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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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修正案很残忍” 社运分子:若通过无国籍者激增

(吉隆坡30日讯)人权和社运分子敦促政府放弃制定与公民权相关的修正案,他们形容相关修正案很“残忍”,并认为我国在修宪后将产生一个庞大的新无国籍人士群体。

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比嘉、大马反贪会前首席专员拉蒂花、儿童社运分子拿督哈蒂妮和乡区人力资源发展协会(DHRRA)主任玛丽妮,趁国庆日前夕联合发文告说,政府声称相关的修正案是为了防止安全威胁,但这是不真实的,因为没有证据支持这一说法。

无国籍被视安全问题

“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是残酷的,尤其是在无国籍人士被视为安全问题的错误观念下进行,无国籍人士并不危险,他们不过是从政府的官僚主义裂缝中掉落的不幸群体。”

4人也警告,消除相关修正案第2部分第二附表第1(e)条文的提议,将对因出生情况而成为无国籍人士者产生毁灭性影响。

“这项拟议的修正案与其最初立法的理由背道而驰,回到初衷很重要,不该让婴儿和儿童从一出生就遭罪。”

4人指出,根据“出生地”原则,最初的1957年宪法赋予在马来西亚土地上出生的任何人公民身分,随后在1962年提呈的修正案,才规定父母至少一方必须是公民,才能赋予子女公民身分。

“引入第1(e)条文,是为了防止这项新规定可能导致个人成为无国籍人士,但这项保障措施目前正受到威胁,取消这项条文将造成我国出现新的下层阶级,令他们得不到承认,并被系统性地排除在全面参与社会的行列之外。”

剥夺被遗弃儿童公民权

4人也对消除附表二第3部分第19B条文的提议表示担忧,因为该条文将剥夺被遗弃儿童或孤儿的公民权。

“这将撤销联邦法院保护弃婴免遭遇无国籍状态的合理且渐进的决定。这些并不是正在提议的唯一修正案;永久居民的公民权也将被取消,使永久居住在这里的人的孩子,也可能成为无国籍人士。”

在过去的7月份,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拟议的相关宪法修正案将提呈给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以解决大马妇女与外国丈夫在海外生子的公民身分问题。

“政府打算解决无国籍问题的当儿,同时又创造出一大群新的无国籍人士,这会适得其反”。

4人也质疑,拒绝非婚生子女入籍,和拒绝给予除大马以外没有其他家园者的公民身分是否公正。

“非婚生子女究竟犯了什么罪,得被剥夺未来?为什么弃婴和孤儿必须因为他们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受到政府的惩罚?对于那些只知道大马是他们的家,却被剥夺了公民权的人来说,还有什么公道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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