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莱纳斯和社会正义/陈金阙

首相马哈迪医生亲自表示,大马将允许澳洲稀土生产商莱纳斯在彭亨州格宾的稀土厂继续营运,这个U转太大了,让许多支持希盟的人民再次震惊和失望。原本这只是几个不同立场的部长的口水战,升级到首相开声,一些摇摆不定的议员因此找到了下台阶,而我们也要看看作为专才治国,所谓“后起之秀”的能源、科技、科学、气候变化和环境部长杨美盈如何不惧顶头上司的力压,秉公处理她手头上这件第一大案,是否因莱纳斯无法履行当初的承诺而坚持吊销其执照,抑或满意莱纳斯的解释而转为说服人民。

不过,个人觉得,首相所持的理由,即不想失去澳洲的大笔投资,确实不是很好的理由。这和我上周讲的,在资本主义的牵制下,道德和是非可以撇在一旁,不谋而合;可怕的是,连执政者都可以有这种想法,国阵如是,希盟也如是,这个国家的前途,可想而知。如果钱可以收买到政府,那么,莱纳斯根本不必在海外设立稀土厂,在自己国土不是更方便吗?如果上面那个理由是由前首相纳吉提出的话,那么,行动党诸君和“反毒义士”黄德还不马上跳出来大骂政府可因为钱途而断送人民的健康吗?至今为止,由反对党成为执政党,依然还站稳立场,面对同僚纷纷“变节”的议员,屈指可数,人民也心里有数。



让我们来谈谈莱纳斯对大马的“巨大投资”。首先,工业发展局在2007年批准莱纳斯在大马设厂,还给予先驱地位,即莱纳斯可享有12年的免税优惠;如果从工厂在2012年落成及营运,那么,莱纳斯的优惠可至2024年,之后有可能因某些“先进”的研究而获得延长。技术上来说,大马并没有因获得莱纳斯的外国投资而取得丰厚的税收。

何来大笔投资?

那么,想必大马可以从别的地方取得税收损失的补偿。根据莱纳斯总执行长的声明,莱纳斯在大马至今投资了27亿令吉,未来每年将花费3亿令吉在资本开销,我们对比2018年大马政府批准的外国直接投资(FDI)805亿令吉,这数目还不到0.5%,何来大投资之言?或许我读错了吧,希望政府可以作出进一步的解释。

再者,莱纳斯刚刚宣布的5亿澳元(15亿令吉)庞大扩充计划,主要是在其本土设立加工厂,事先在稀土原料提取放射性物质,以让原料运来大马提炼加工时更符合大马的安全守则,这笔钱并不是投资在大马工厂,大家别误会了。至于在莱纳斯工作的600名员工,据说薪水是同一级的其他工厂员工的三倍,堪说是为了五斗米折腰;我们不想断人炊烟,不过,这也不能叫作大笔投资吧?也许敦马所提的是其他外资将因此裹足不前,可是,比起来,希盟在朝时的反对稀土厂,以及之后甚至可以说工厂地下水完全没有重金属污染,“没有证据”证明莱纳斯违规,行动反复无常,和国阵同一个调调,不是也让外资一样心寒?



这让我们想起80年代在霹雳州红坭山的亚洲稀土案件,人民也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审讯,才从“没有证据”到“证据确鑿”,获得胜利。看回之前我们执政党诸君在几年前的绿色盛会声援反莱纳斯的照片,如今选择“静静”,感触良多。我们希望杨美盈能够坚持到底,要求莱纳斯必须处理45万吨的废料,否则将取消营运执照,即使这次她将扛上的,不是“飞车”部长,而是大马一哥: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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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敦马:拥数十亿? 反贪会应出示证据

(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说,若反贪污委员会掌握他拥有数十亿令吉的证据,就应该拿出来。

他表示,警察总长称没有以罪犯对待他,但反贪会发给他儿子的传令,却说他犯罪。

“据反贪会给我儿子米占的传令,提到身分证号码251220-02-5151的马哈迪,犯下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案件号码是IPJ/RPTNO/0477/2023。

“截至目前,我知道我没有被调查。但是反贪会的传令说我犯罪。”

安华指控拥数十亿

马哈迪今日在部落格发表题为“我是什么罪犯”帖文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控他拥有数十亿令吉,但他都不知道自己有数十亿令吉。

“因此我起诉安华,以便证明我有数十亿令吉。这是一年前的起诉,至今安华也没有出示我有十多亿令吉的证据。

“这意味着我现在还没有被定罪,如果反贪会有证据,那就拿出来。

“关于拿督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虽然安华被定为无罪,为何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没有被撤回?有没有指示安华的妻子和孩子去解释他们所有的财产?”

马哈迪指出,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案件也是一样,即为何对方胞弟没有像他儿子一样,受到周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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