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拉蒂花掌反贪会】律师公会:欠透明
绕过国会遴委不合理

(吉隆坡6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拿督阿都法立说,在拉蒂花受委为反贪会首席专员事件上没征求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并审查其身分,是不合理的。

“对这种事的明显忽略,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政府在实施透明度、问责、诚信和善治方面的决心,这些都是它一直大力支持的特征。



“政府不能继续说,竞选宣言不具约束力,因为该宣言的承诺,是为了说服人们投票给它以获取权力。”

他发文告说,律师公会关注委任拉蒂花的方式,以及她对该职位的适合性事宜。

阿都法立指虽然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己没法律效力,其成立是为了确保这些关键的政府职位之委任是透明的,并作为对行政臂膀的检查和平衡,符合选举宣言中作出的承诺。

他指虽然拉蒂花曾是反对不公正的拥护者,并一直积极参与多项涉及公众利益和人权案,而她过去是公正党党员,在与该党有关的事务,曾公开采取坚定立场。

“她以前曾在党中央理事会任职,据报道(她曾)担任通讯主任和法律局主任,这引起了利益冲突的担忧。”



阿都法立说,无可争议的是,反贪会需有自主权和独立性,以便有效发挥作用,打击腐败,不受不当的影响。

人权律师抨阿都法立不应发表政治声明

不过,人权律师西蒂卡欣认为,律师公会不应针对拉蒂花受委反贪会首席专员一事,发表政治性的声明。

她认为,该公会主席阿都法立不应代表会员,发表个人的政治性言论。

她今日在面簿上贴文指出,“我要问主席这么做是出于什么考量。律师公会只应在涉及法律的课题上发言。”

“这是不适当的,而且不应是公会的立场。主席可以个人观点的立场发言,但不是代表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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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宪法专家:元首特赦权不容挑战 减刑首例或可司法审核

报道:林蕙甄

(吉隆坡18日讯)律师公会有意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减刑一事提出司法审核,然而宪法专家和律师提醒,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特赦权力,不容被质疑及挑战。

然而,宪法专家认为,减刑的情况属于首次,因此要提出司法审核,可能还是存在可能性。 执业律师冯吉祥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特赦权力,在国家宪法中,国家元首被赋予行政、司法的权力。

他说,任何成文法均未提供任何机制来质疑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授予的赦免权力。由于权力不属于特赦委员会,因此也不受司法审查。

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说,至目前为止,现有法律不允许对国家元首的特赦权提出质疑。然而,由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存有一定的维度。

有助了解元首角色 “因此让我们拭目以待,究竟质疑国家元首决定的有关方面想要提出什么。”

他说,法律并不限制这种挑战,甚至会带来益处。

“这个案例有助我们看到以前可能没见过的某些方面,同时肯定有助于我们更了解国家元首在特赦课题上的作用。”

他说,除特赦本身的问题,应该补充司法行政系统,并且不成为法律和正义的对立面。

阿都阿兹巴里曾在国际回教大学担任法律教授,目前是行动党德彬丁宜州议员。

大马律师公会日前在代表大会上以压倒性多数通过议决,将入禀法庭,挑战特赦局给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的决定。这项动议由前任主席再诺提出,并获得另一名前主席杨映波附议。

再诺在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透露,该动议是在压倒性多数的情况下通过,而根据依兹里在记者会上公布的票数,该动议一共获得238张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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