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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履行仲裁庭判决
董事遭罚款5000元

拉萨里被带上法庭时,低头避开镜头。

(太平29日讯) 一名公司董事因拒绝履行消费人仲裁庭的判决,在14天内归还5名消费人的各5000令吉,今日遭推事庭判共5000令吉罚款。

 被告是53岁的拉萨里,家居联邦直辖区。



 他被控于2018年8月16日,没有履行消费人仲裁庭的判决,在14天内归还5名消费人的各5000令吉款项,而抵触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17(1)条文(拒绝履行消费人仲裁庭的决定)。

 被告对5项控状认罪不讳后,遭推事莫哈末法海鲁判他每项控状罚款1000令吉。据知,被告是在收取准备前往小朝圣者每人5000令吉后没有兑现承诺,被告上消费人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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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毋需重设公务员仲裁庭 首席秘书:现有条规已够

(瓜拉登嘉楼9日讯)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认为,政府没有必要重新设立公务员仲裁庭,所有有关公务员事项或课题可以参考公务员条规,它涵盖服务与管理的各个方面。

他说,若有任何相关行动、争议或课题也可以参考现有的通令。

“我们没有必要重设公务员仲裁庭。现有的纪律委员会已足够。

“公共服务通令也足够。任何行动或任何相关事项可以参考通令。”

他今日在登州教育局教育转型领袖推介新闻发布会上,针对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职工会建议重新设立公务员仲裁一事,这么说。

政府曾根据1977年公共服务仲裁庭法令设立公务员仲裁庭,但在2000年1月1日正式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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