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网上寻爱变“谍中谍”
女教师骗人反被骗

被告锺玉琳。(海峡时报)

(新加坡29日讯)骗人反被骗!新加坡一名英文女教师上网“寻爱”,遇到“梦中情人”后布局称自己遭抢劫图骗对方的钱,岂料对方也是骗子,将5万元(约15万2000令吉)贼赃交托她后,她私吞赃款又连遇两骗子失个精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63岁的锺玉琳,案发时是兼职英文教师。她面对失信与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两项控状。



调查显示,被告在前年8月初,在网上一个交友平台结识一名为“克林”的男子。被告向他称自己欠债,“克林”则说爱她,想帮助她。前年8月16日,被告欺骗“克林”说因为手提包被抢,她“所有一切都没了”,要对方协助她支付房租,因为她不想流落街头。

岂料,原来“克林”也是一名骗子。他要被告把银行户头借给他老板的客户使用,被告也能从每次交易中抽取500元(约1520令吉),她也得按照指示把剩余的钱带到新山。虽然,被告询问为何要用她的户头,以及是否会因为拿太多钱惹上麻烦?最后她还是决定尝试。

私吞赃款后陷2骗局

前年8月17日,一笔5万零30元(约15万2091令吉)的款项被汇入被告户头,其中30元(约91令吉)用以支付银行交易费。随后“克林”要被告提出该5万元,他老板的客户会联系她和她拿钱。

“克林”也询问被告另一个户头的资料,并说老板会转移2万6000元(约7万9040令吉)给她,她也能赚取其中1000元(约3040令吉),也嘱咐她不能用提款机取出5万元。



被告听闻起疑,问这些钱是否合法,但没有获得正面回复。最后,被告没有依照指示取出5万元,她反而失信把钱占为己用。

没想到,被告之后却坠入另两个爱情与遗产骗局,她使用5万元的其中3万1000元(约9万4240令吉)“救”她爱上的男子,对方当时声称“拥有太多钱”被羁押,需要付钱给大马执法员才可获释。

被告在前年8月18日至9月4日,使用1000元支付个人开销,并将所剩的1万8000元(约5万4720令吉)转入数个海外银行户头,给另一名答应给她80万元(约243万2000令吉)“遗产”的男子。(人名译音)

拒还钱与“骗子”决裂

从前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克林”不停要求被告提出钱,但被告不断找借口,也回避他的来电。最后,在前年8月27日,两人终于决裂,对方也指被告是“窃贼”。

被告不甘示弱,反说两人并没有合约协议,也说:“我看警方会如何看待你使用他人户头付款”。之后,被告也屏蔽“克林”。

求情指患严重抑郁症

根据调查,这笔5万元属于一名陷入爱情骗局的54岁妇女。前年9月22日,她到警署报案指将13万5030元转给一名在面簿认识的男骗子,也在他指示下,将5万零30元转入被告户头。被告最后在今年5月6日将5万元全数归还给妇女。

被告代表律师说,被告患上严重抑郁症,属于弱势群体,认为被告很有改过的潜力,要求法官传召她的强制性治疗合适报告。但控方反对辩方说法,指被告并非被动,她确实使用1000元的贼赃于己用,也欺骗“克林”。

最后,法官要求在作出决定前先看她是否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案件延展6月26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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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贩婴无罪甫获释 退休女教师被控洗黑钱

(槟城13日讯)一名早前涉嫌贩卖女婴,并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下被控,但获无罪释放的退休女教师,今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下被控。

62岁的被告嘉玛丽雅,今早被带上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她被指于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某家酒店收取1万2000令吉的非法收入,因此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AMLATFPUAA 2001)第4(1)(b)条文下被控。

被告不认罪,推事马兹里准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条件是必须在每月1日到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完结,并交出护照,以及不得骚扰任何与此案相关的人士;此案将于明年1月13日过堂。

根据警方的资料,被告是于去年从一名印尼女子处领养一名女婴,之后再于脸书群组“Group Pencarian Anak Angkat”,向希望领养子女的夫妇打广告。

她也被指在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某家酒店大厅,以1万2000令吉的价格把女婴卖给登嘉楼一对想收养婴儿的夫妇。

嘉玛丽雅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尤索夫指出,其当事人曾于今年1月,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下被控,并于今年11月17日被判无罪释放。

“证人否认给钱买婴儿,认为只是领养婴儿,因此法庭认为案件无法成立,我当事人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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