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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法院撤在野领袖议员资格

塔纳通星期四在曼谷未来前进党总部的记者会上,展示指控他竞选议员时持有媒体公司股份的文件。(欧新社)

(曼谷24日讯)泰国宪法法院23日突然撤销在野联盟主要领袖之一塔纳通的议员资格。

《曼谷邮报》报道,泰国宪法法官是在23日立法机构开放前一天,以8比1的票数通过一项决议。



被指非法持股媒体公司

据报道,有关决议接受选委会,起诉未来前进党主席塔纳通持有媒体股份的案件。

宪法法院也下令暂停塔纳通的议员资格,直到最后判决。

泰国选委会本月批准了40岁政治明星塔纳通成为议会成员的资格,随后却指控他涉嫌非法持有媒体公司,向他提起诉讼。

未来前进党在大选中表现出色后,随即有人向选委会检举塔纳通在2月登记竞选时仍持有一家媒体公司的股份,违反选举法规。



塔纳通坚称他在今年1月已经转让了持股,不过选委会说有证据证明他在登记成为候选人后仍持有媒体股份,故已属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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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刑事定罪失议员资格不容拖延 4组织促修宪

(吉隆坡19日讯)国民醒觉运动(Aliran)等4个组织发联合文告促请政府废除联邦宪法第 48(4)(c) 条款,以及在所有针对刑事定罪的上诉结束后,如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国会议员资格应立即被取消。

他们认为,不能因特赦申请而有所延迟,并呼吁政府立即提呈宪法修正案,以在今年10月举行的国会下议院会议废除第 48(4)(c) 条款。

根据联邦宪法第48(4)(c)条款,若一名国会议员已被定罪及判刑的14天内,提呈请愿书寻求特赦,丧失国会议员资格应在请愿书结束当天生效。 人权倡议分子查尔斯赫克托代表4个组织,即Aliran、大马反死刑与酷刑组织(MADPET)、我是马来西亚之子(SABM)以及工人变革中心(WH4C)发表文告,这么说。 

文告指出, 这种因刑事定罪而被取消议员资格的行为,绝不能因向国家元首或州统治者申请特赦而进一步拖延。 

“必须公正地废除联邦宪法第 48(4)(c) 条文,该条款允许进一步推迟取消议员资格,因为已提交特赦请愿书。这种延迟剥夺了受影响选区人民选择新国会议员的权利。”

“即使在高庭认定议员有罪后,人民仍然必须继续向被定罪的国会议员支付薪水或是津贴,直到用完2次上诉的权利。由于请求特赦而进一步推迟取消议员资格,意味着我们仍在向已定罪的罪犯付款,直到特赦在不确定日期获得处理。”

“推迟取消议员资格会对选区人民带来影响,他们被剥夺了迅速选择新任且廉价洁议员的权利。” 

他们也呼吁取消和减少因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刑事失信、贪污和洗钱等指控而被判犯有刑事罪的部长、国会议员、和公职人员的养老金权利。

同时,他们也呼吁马来西亚和州政府制定明确的法律及法规,明确规定特赦程序的流程和权利,以及明确规定处理特赦申请的时限。

“如果纳吉的特赦申请不会被处理的话,他可能会继续担任北根国会议员,直到下届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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