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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3强奸控状
被告不认罪保外续审

警员把莫哈末沙里尔押离法庭。

(马六甲16日讯)面对3项强奸两名15岁少女而被检控的26岁失业男,在法官面前一边哭、一边求情。

被告也否认有罪。甲州爱极乐地庭允许被告莫哈末沙里尔以2万令吉担保,并把案件延后至6月14日审理。



被告除了要求减少保释金,也表示本身没有工作,当他说出病重的母亲还在医院诊治后,当场掉泪。被告分别在两个地庭被控。

控状指被告去年3月30日凌晨4时许,在马六甲普罗加冬柏达纳花园某住宅,强奸15岁少女。

被告不认罪后,法官伊丽莎白允许他以1万5000令吉保外。

被告在另一间地庭被控两项强奸罪,包括去年8月28日凌晨3时和翌日早上9时,在市区敦霹雳路某酒店房内,强奸另一名15岁少女。

法官诺玛考量案情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案中受害者和证人。



被告面对的3项控状,都是触犯刑事法典376(1)强奸条文。在此条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即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鞭打。

负责主控案件的是哈雅杜威达及莎芝琳娜蒂雅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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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未成年强奸案增加 警方:诱骗从社媒开始

(吉隆坡10日讯)国内涉及未成年少女的强奸案件在过去3年显着增加,警方相信大部分案件是通过社交媒体,包括应用程式如WhatsApp开始进行诱骗。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D11组(妇女及儿童性侵性调查)首席助理主任茜蒂甘希雅日前对马新社说,根据对受害者的调查,她们告诉警方,她们是通过社交媒体认识犯罪者。

“大多数遭强奸的未成年少女告诉查案官,在会面之前,她们通过聊天网站及社交媒体认识强奸她们的人。

“这显示少女通过以‘嗨’及其他赞美的信息开始经历诱骗阶段,接着进入少女发送裸照及会面的阶段,然后发生强奸或轮奸的情况。”

根据警方的统计,未成年强奸罪案在2021年录得1299宗,并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388宗及1590宗。
 
同时,轮奸罪案也显示同样的趋势,在2021年发生61宗,随后在2022年和2023年各别增至103宗及104宗。
 
茜蒂甘希雅指出,除了把社交媒体作为诱骗平台之外,恋童癖者也滥用社交媒体向拥有相同性取向的人士,散播儿童性虐待内容。

“他们(相互)分享他们诱骗儿童的方式,以及他们成功剥削孩子时的乐趣。”

为应对诱骗儿童的问题,茜蒂甘希雅说,父母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  

“教导孩子在网上社交时遵守界限,提醒他们勿随意分享超出风俗、文化和宗教禁止的事情或行为。”

她指出,父母也需要经常检查和监控孩子的活动,尤其是在使用电子及通讯器具。

“最重要的是,父母需要灌输崇高的价值观和品格,尤其针对是作出有违道德和宗教事情的羞耻感,即可导致羞愧及对自己有害的行为。”

茜蒂甘希雅提到,随着恋童癖者利用先进科技把儿童成为目标,父母也需提高儿童的自我控制水平,以便他们能保护自己。

“他们(儿童)需足以对本身构成的威胁,以及如何捍卫及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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