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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凌:仍受传统观念束缚
单亲妈妈“不被体谅”

(马六甲13日讯)甲州行政议员林秀凌说,即使现代人观念开放,但有些单亲妈妈仍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

她说,单亲妈妈在我国是一个“不被体谅”的群体,虽然她们的需求与一般人一样多样化,却不容易被外界察觉和满足,甚至重视。



“调查显示,很多单亲妈妈仅能从自己的父母和原生家庭成员中获得帮助,更多的单亲妈妈是没有任何帮扶的来源,她们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给予关注。”

她说,有些单亲妈妈很少或没有得到来自前配偶的帮助,甚至大部分必须独自承担照顾子女和老人的双份责任。

嘉宾为“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开幕。左四起马妙君、林秀凌、邱温蒂、萧伊婷、张美丽及江雪霞。

林秀凌出席马六甲魅力女神举办的“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筹募单亲妈妈基金活动,这样表示。

出席的包括甲魅力女神会长邱温蒂、筹委会主席马妙君、社会工作者拿督江雪霞、博德乐医院总执行长张美丽。

她相信社会很多的单亲妈妈都没有办理社险。由此可见,单亲妈妈及其家庭的抗风险能力非常低,需要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她也说,州政府倡导的母亲友好工作场所计划,去年8月至今获得了22个政府机构响应,其中18个经已设立哺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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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回教高庭首例 单身母亲幽会判鞭刑

(瓜拉登嘉楼17日)一名单身母亲因幽会罪,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回教法高等法庭判处鞭刑的女性。

登州回教法高等法庭高级法官罗斯迪哈伦,在这名37岁女子认罪后,作出裁决。

她被判决鞭刑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8个月取代。

该女子育有1名孩子,她被控于1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甘马挽的一间屋子里,与一名并非其丈夫或非男性亲属的40岁男子共处一室。

因此被控违反了2022年(登州)回教刑事法(酌罚)修正法令第31(b)条文。

数年前同罪仅罚款

该名女子曾在2018年因同样罪行被定罪,并被罚款。

根据上述修正法令,第二度或后续犯下幽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6下鞭刑,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3年。

罗斯迪谕令,若该名女子在即日起的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将于5月6日在马江监狱,执行鞭刑。

罗斯迪建议该女子立即结婚,以避免再犯类似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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