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巴西古当金金河毒祸
3被告与狮城商同审

叶永良(左)与王景超在案件过堂后离开法庭。

(新山30日讯)涉嫌“巴西古当金金河毒祸”案件的3名被告于3月24日与25日面控后,案件今日过堂,承审此案的新山地庭法官嘉莱尼择定案件于5月23日再次过堂,以让控辩双方呈交文件手续。

在庭上,主控官法拉诺阿祖拉副检察司向法庭申请将3名被告,与日前向警方自首后面控的49岁新加坡籍废轮胎处理厂董事沈伟德(译音)同时审讯,获得法官批准。



今日9时许现身新山地庭等候开庭的是34岁废旧轮胎处理厂董事王景超、42岁董事叶永良及35岁罗里司机马利达斯(人名皆译音)。

其中,叶永良及王景超被控于今年3月7日凌晨12时01分,伙同马利达斯在巴西古当马赛城1路的扩桥工程地点,利用罗里和油槽箱运载并倾倒根据环境局准则下会污染环境的油渍废料进入河内。

3人因此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42条文同读,以及相同法令第34B(4)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叶永良及王景超也分别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空气素质条例(2014年修正)面对8项指控,以及在规范废料条例(2015年修正)面对7项指控。

新闻背景:沈伟德自首不认罪



遭警方急唔的沈伟德(译音)于4月24日向警方自首,隔天被带上新山法庭面控,控状指他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42条文同读。惟他不认罪,获准以25万令吉保外,案件于5月23日过堂。

“巴西古当金金河毒祸”事件于3月7日爆发,造成巴西古当区近6000名民众和学生因出现不适症状被送入医院治疗,111所学校被迫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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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家属:金金河污染刑罚太轻 “孩子生命很廉价”

(新山3日讯)金金河污染事件受害者家属认为法庭判决,因这与受害者所承受的痛苦不对称,希望政府可以重新检讨该事件涉及者刑罚。

受害者依凡(16岁)患肌颤症后,至今仍必须使用拐杖。马新社联系其母亲诺丽拉(50岁)时,她表示,政府需收紧法令及处于高额刑罚,确保不再有人敢犯下此罪。

“如果刑罚只是那个程度(很少),这似乎因污染事件受影响儿童的性命很廉价。就如目前仍需拐杖的孩子,需进行物理治疗加强双腿功能。”

另外,受害者父亲拉非(51岁)申诉,该污染事件至今仍影响其11岁孩子诺阿玛的呼吸健康。

他提出,孩子仍在肺部专科治疗,可否上学视乎健康状况。

因此,他希望政府可以对受害者提供持续性医疗援助,以减低负担。

2019年3月17日,金金河污染事件爆发,超过2000人健康受影响,及巴西古当111所学校关闭。

非法处理指定废料的罗里司机,被新山地庭判处10万令吉罚款。

P Tech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也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面对8项控罪,总罚款金额3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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