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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发:将跟进人资部
校长职工会合法

王仕发

(吉隆坡27日讯)马来西亚全国校长职工会总会长王仕发强调,该职工会是在人力资源部之下注册的合法组织。

他对《南洋商报》说,他会跟进人力资源部,以厘清和解决职工会地位受质疑的课题。



王仕发是针对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指教育部已致函该职工会,要求该职工会向人力资源部探讨其组织的合法性问题一事,发表谈话。

王仕发指出,职工会在1963年成立,运作至今已有56年历史,每年都有提呈审核报告。

他说,合不合法的问题并不是由一个公会宣布就是的,要看究竟什么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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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若有意实施灵活工作 沈志强:人才机构提供咨询

(大山脚21日讯)人力资源部通过马来西亚人才机构(TalentCorp)准备为有兴趣实施灵活工作安排的雇主和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部长沈志强表示,目前仍有许多雇主和公司不知如何执行有关规则,然而,这并非什么新鲜事,事实上早已记录在1955年雇佣法令,并于去年1月开始生效。

“有些公司有兴趣制定灵活工作安排,但却不知从何下手,为此,我们通过大马人才机构为那些希望实施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即有关实施的条款、法律和激励措施,比如鼓励妇女重返工作岗位。”

沈志强也是大山脚国会议员,他在槟城社会保险机构办公楼为大山脚志愿消防协会举办的自雇人士社险计划(SKSPS)说明会后,如是指出。

公司、雇主或雇员对灵活工作安排的实施有任何疑虑或疑问,皆可向各自地区的劳工部(JTK)洽询。

此前,据报道,沈志强曾表示,大马工人可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和60Q条文,向雇主申请根据工作时间、日期和地点进行弹性工作安排,惟须在60天内得到反馈,如果遭拒绝,雇主必须给出理由。

根据该法案第60P(1)条文,雇员有权按第XII部分或服务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内容,向雇主申请灵活的工作安排,以更改工作时间、工作日或更改工作地点。

根据该法案第60Q(1)条文,雇员必须按第60P条文以书面形式或总监决定方式提出申请。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从今年12月1日起,新加坡员工可申请每周工作4天、增加在家工作天数,以及阶段性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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