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总检长:前朝2011年接纳《罗马规约》
“抨希盟者是伪君子”

左起林伟捷、赛胡申阿里、主持人卡玛鲁巴林、汤米托马斯、诺法丽达及萨沙林。

(吉隆坡27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说,前朝政府同意签署《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但在过去8年中未曾被谴责驳回。

他说,当希望联盟政府要在今年3月签署这项公约时,这些人才跳出来抨击希盟的做法,简直就是“伪君子”。



托马斯说,希望联盟政府接受这项公约,只是延续国阵的决策。

他说,国阵政府接受这项罗马规约,旨在结束对种族灭绝、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有罪不罚”的现象。

他指出,国阵政府于2011年3月18日决定接纳罗马规约,8年了,这项决定没有被驳回,不过也不见执行。

不能用来对付元首

托马斯今日在《马来西亚和罗马规约》论坛上,这么说。约400人出席论坛。



托马斯说,《罗马规约》不能用来对付国家元首,即使武装部队犯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因为陛下是一位君主。

“《罗马规约》只是对付令人发指的罪行,国际刑事法院不可能干预国家主权。”

《罗马规约》公开论坛获得近300人出席,几乎座无虚席。

未能与4学者辩论  总检长失望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对四位学者在向马来统治者提出反对《罗马规约》的建议时,未能与他们辩论表示失望。

他在《马来西亚和罗马规约》论坛上说,在政府决定退出《罗马规约》的前几天,他和学者们明确地在4月2日,分别向统治者会议作了简报。

汤米托马斯证实,他是总检察署的唯一代表,解释该条约的法律层面。

“事实是,我花了45分钟向统治者会议的非正式会议解释法律层面,外交部长也参与,他是论及政治层面。”

托马斯说,他不知道四位学者也会分别向马来统治者作简报。

“我当然不知道四人小组是在我之前还是在我之后。”

托马斯说,虽然他接受了统治者会议有权获得关于条约的尽可能多反馈,但他希望,他有机会在学者作出简报前,有机会和他们进行辩论。

“当然,我接受统治者会议或马来西亚任何人都有权获得尽可能多的法律代表,并获得尽可能多律师的意见。但令人失望的是,我们没有机会,因为我是政府的唯一代表律师,与四人进行辩论。”

“我这样说是因为这意味着如果我们房间里有五个人,那么对话的方式就是我们每个人都会评论另一个人的言论。如果我听到其他四个人的论点,我将有机会对他们发表评论。同样的,教授们也有机会评论我的言论。但是这个没有机会发生在会议上。”

部分马来统治者感到遭威胁

人民公正党前领袖兼学者赛胡申阿里博士说,一些马来统治者在马来人质疑他们的地位后,开始感到遭威胁。

他说,这导致马来统治者听取4名学者有关《罗马规约》打击统治者主权的说法。

他指马来人的封建心态使到4名学者的论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性恋非危害人类罪行

另一位学者拿督萨沙林博士指出,马来统治者被告知,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LGBT)群体受到对付,将促成国家元首陛下遭逮捕和控告。

他说,同性恋不是危害人类的罪行。

一批反对《罗马规约》的组织代表因不满无法获得发言权而起哄离场,造成场面一度陷入混乱。

诺法丽达:国阵同意签署时任总检长阿都干尼反对

马来精英组织(G25)发起人之一拿督诺法丽达说,国阵政府于2011年同意签署《罗马规约》,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也也同意,但是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却持反对意见。

“当年我是外交部国际法律研究组主任,我们准备提呈给内阁核准罗马规约的文件,然后发给所有政府机构,只有时任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强烈反对。

“内阁否决了总检察长的意见,决定于2011年3月底签署有关条约。”

她向记者说,“我很高兴现任的总检察长全力支持签署和批准此规约。”

她说,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其中一个大力支持签署有关规约的人。

她指出,如果我国签署《罗马规约》就可以把马航MH17的惨剧,以及维吾尔族和罗兴亚人被屠杀的事件,呈交给国际刑事法庭调查和审理。

促成马来统治者拒《罗马规约》4学者缺席论坛成箭靶

4名被指促成马来统治者抗拒《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学者,缺席今日马来亚大学举行的《马来西亚和罗马规约》论坛,再次成为现场狠批的箭靶。

上述论坛是由同一批指4名学者说服马来统治者会议否决政府签署《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学运人士召集。

这10名学运人士指玛拉工艺大学校拉末莫哈末教授、大马国际回教大学沙拉哈益教授,以及大马回教理科大学的法里哈山及希山哈纳比教授,在他们4人准备的执行摘要见解非常偏见,完全只提统治者为何应该拒绝《罗马规约》。

学运代表阿斯阿里说,沙哈拉益及法里哈山拒绝受邀出席论坛,而希山哈纳比和拉末莫哈末则完全没有回应。

他昨天发文告指出,这批学者应该出席论坛,回应民众的问题及为自己辩护。

他说,学者自学运人士揭露上述执行摘要后,就完全保持沉默。

“问责制对学者非常重要,他们应出席论坛,以专业人士和学者的风范来辩论。”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今日出席了上述论坛。其他主讲人包括荣誉教授拿督萨沙林博士、马来精英组织(G25)联合发起人拿督诺法丽达、社运人士赛胡申阿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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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阿莎丽娜:向英澳加取经 研究总检长检控官分权

(布城2日讯)政府将通过加拿大、澳洲和英国3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在2年内分阶段落实总检察长及检控官分权。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内阁在今年1月31日召开的会议同意进行上述研究,首个实证研究会于今年5月在加拿大展开。

她今日发文告说,这项研究包括会晤加拿大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维拉尼、特别遴选委员会及检控专员。

此外,马来亚达希尔法学院及相关法律专家,预计将参与在渥太华大学举行的一项圆桌会议。

“在加拿大进行的探讨将集中在详细的实证研究,以获取最佳实践的直接证明。”

她说,实证研究的参数涵盖几个层面,包括任命和开除检控官的保护机制、问责制度,特别是需要向任何机构报告的制衡机制。

其他方面包括总检察长对刑事司法政策制定的干预程度,以及检控官停止起诉的权力,还有海外检控官办公室的运作、组织架构和服务结构。

“这项研究的落实,显示昌明政府将继续致力于体制改革的议程,确保根据行政管理、法律体系和善政,加强更为民主的国家治理。”

阿莎丽娜还说,上述研究将由两个委员会监督,即对比研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对比研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人权、选举和体制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下议院一名议员代表、朝野政党以及中央机构的代表,比如财政部和公共服务局。

文告说,法律事务部和总检察署将成为这两个委员会的联合秘书处。

“这两个委员会将确保这项实证研究,能够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实施分权的情况,以及该国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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