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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案件审讯】法官:防影响审讯
法庭视频抄本禁公开

纳吉一脸认真地步出庭外。

(吉隆坡22日讯)高庭今日提醒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控辩双方,禁止公开分享任何与案件审讯有关的法庭录制视频和抄本(CRT),或上载至社交媒体。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说,任何与案件审讯有关的法庭录制视频和抄本(CRT),只供控辩方转为文字记录用途。



莫哈末纳兹兰今早聆审控辩方,针对纳吉的前特别官员依山加里尔日前在社交媒体,上传纳吉案件的审讯视频和抄本引起争议一事陈词后,作出此提醒。

法官说,由于此事件已有人报案,法庭现时未能先判定此举是否构成控方所主张的藐视法庭,但强调若有任何逾矩之举,法庭不再提供审讯视频和抄本。

民众批判可判藐视罪

法官也促请民众,不应该针对外泄的视频和抄本作出具偏见留言,包括分析证据和证人,这可能造成法庭作出判决前,预先公审案件,进而构成藐视法庭。

他说,最重要是泄漏视频和抄本课题,勿影响法庭的审讯。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日前曾针对纳吉涉嫌SRC国际公司弊案中的证人在法庭接受审讯视频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一事,促请法庭对上传视频者采取行动,因为在未经法官同意下,此类视频不应该在任何媒体平台上分享。

视频仅供控辩方记录用途

检控团队成员拿督希旦峇兰甫开庭,即要求法官对泄漏视频和抄本事件采取行动,谕令禁止第三者未获法庭允准,在社交媒体上载该视频。

他强调,有关视频仅供控辩方作记录用途,控辩方在任何情况皆不能传播、复制和转交给第三方,并坚称不是控方泄漏该频视和抄本。

希旦峇兰续说,控辩方在签署“不转发和不上载承诺后”才能获得频视和抄本。

他认为应警告民众和网民,勿在未获得法庭允准下即上载该视频,避免藐视法庭。

控辩方也因此课题,互相争执约半小时,之后法官才作出提醒。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依则反对控方主张的藐视法庭之说,并指让其当事人检讨证据是惯有做法,未有犯错。

沙菲依陈词指出,控方曾经反对辩方申请直播此案审讯和发出禁口令,以禁止公众和媒体评论此案,若当初控方没有反对,此问题(法庭视频及抄本)从一开始则被关注。

他说,此案件是在公开庭上审讯,而法庭讼诉中的频视录音在英国属惯常做法,甚至副本可以在国家档案局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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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案官:叙述方式录供 有给机会纳吉解释

(吉隆坡26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接受反贪会的调查时,有很多机会针对指控作出解释。

她说,反贪会以叙述方式向纳吉问话和录取他的口供。

诺艾达今日在高庭审理纳吉涉及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中,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时,这么说。

纳吉被控挪用公司款项。

诺艾达说,反贪会录取纳吉的口供时,并没有提到特定的问题。不过当参照文件时,官员要纳吉充分解释,包括跟问题有关的行动和事件。

“我们发问及以叙述方式记录纳吉所说的,并且给了他详细解释的机会。

“我相信相当我们向纳吉出示这些文件时,有向他提出问题。”

旺阿兹万较早时指诺艾达只是出示文件但没有提到任何特别的刑事指控,不过诺艾达不同意律师的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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