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逼睡狗窝虐死女佣案
被告逃死刑无罪释放

被告(中)获判无罪释放,逃过死刑。(档案照)

(大山脚18日讯)“逼女佣睡狗窝,并造成女佣被虐死”案,60岁女被告安比卡无罪释放,逃过死刑。

此案原定今日续审,但主控官卡玛丽扎副检察司在开庭时突然向法官表示,接到上头指示,要求让女被告获得释放,但并不代表无罪。



主控官接上头指示

不过被告律师安南峇仁表示反对。他说,被告已年迈,加上控方至今仍未有证据显示被告涉及谋杀罪,而且死者即该名女佣的死因是因营养不良,因此要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让被告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拿督哈兹亚达认为,若让女被告获得释放,但并不代表无罪,日后控方仍可将被告重新提控上庭,而且控方今日也没有给予充足理由来让被告获得释放,但并不代表无罪,这对被告不公平,因此他宣判被告当庭无罪释放。

被告被控于去年2月在百利镇住家,虐待致死女佣阿德莉娜,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此案是于去年2月11日在大山脚百利镇独立式住家发生,一名印尼女佣被揭发与狗同眠一个月,她在被发现时脸部有瘀伤,手脚严重溃烂化脓。



警方当时是接获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的助理傅政翰投报后救出该名女佣,同时逮捕女屋主39岁及36岁的儿女助查,女屋主在事发后潜逃。

女佣于隔天下午在大山脚医院逝世,验尸报告指女佣死于多重器官衰竭,不排除是延迟就医所致。

女佣逝世后,警方将原先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改以第302条文(谋杀)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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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涉嫌虐死女佣
女雇主遭延扣

女雇主在女警的扶持下,慢慢地步下楼梯。

(大山脚13日讯)女佣疑被虐死案,涉案的女雇主今早被警方带到大山脚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令。

主簿官诺哈比巴过后批准警方延扣嫌犯7天至本月19日。



60岁女雇主是于昨日下午2时30分在槟岛乔治市加巴星律师楼前被捕。女雇主是于今日上午9时35分抵达法庭,由于身材肥胖,在下警方卡车及上楼梯时都显得困难,需要女警在旁扶着。过后要离开时,可能无法跨上卡车,所以另召警车把她带回警局。在法庭的整个过程中,她神态自若,也没躲避记者的拍摄。

她过后在上午11时30分才离开警局。

这起疑虐佣案是于上周六下午4时许,在百利镇一单位被揭发,民主行动党大山脚区国会议员沈志强的助理傅政瀚和威省市议员胡智胜,接获邻居投报后前往有关地点与女雇主交涉,较后也向警方报案,在警方要求下,雇主的儿女亲自将女佣带到警局,警方随后扣查这对兄妹调查。女佣于上周日下午4时45分在大山脚医院逝世。在女佣逝世后,该名女雇主不在屋内,一直到周一下午2时30分才被扣留。

另一方面,槟州总警长拿督泰威根在南北大道柔府收费站出席安全返乡活动推介礼后受询时表示,此案警方已扣留3人协助调查。

他指出,此案目前暂时未有其他嫌犯,而警方尚未接获完整的解剖报告,一切都有待调查结果出炉后再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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