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承认7挪用公款罪
巡伍长监56个月罚9.2万

莫哈末若峇德利沙(左)被反贪会执法人员押走。

(马六甲17日讯)一巡伍长2年前滥用警察汽油津贴,在7个月内索取约9万令吉的汽油津贴,今日在法庭承认7项挪用公款控状,监禁56个月、罚款9万2000令吉,以及鞭笞7下。

34岁被告莫哈末若峇德利沙,被控于2017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马六甲亚罗牙也某间油站,滥用警察汽油津贴的精明付费卡,索取最低7822令吉90仙至最高1万7850令吉的汽油津贴,总数90422令吉90仙,触犯刑事法典第403不诚实挪用财物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即可监禁不少过6个月和不超过5年、鞭打和罚款。

被告今日在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希尔面前求情,表示自己为了治疗身在砂拉越母亲的病,花了约6万令吉。

他也需要承担妻子和5名3个月至9岁的孩子,和照顾岳父和岳母。他向法庭承认罪行,答应不会再重犯。

莫哈末纳希尔考量案情后,裁决7项控状总共监禁56个月、各项罪名鞭打一下,以及罚款8000令吉至1万8000令吉之间。

被告于2月14日首次被控上法庭时,对7项罪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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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被控4度向厂家收贿 巡伍长不认罪

(新山8 日讯)涉嫌以不举报非法外劳为由4 度向厂家收贿,一巡伍长今日在新山反贪法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 

承审法官卡马鲁丁择定此案8月12日过堂。 

32岁的被告罗斯里隶属居銮一所警局,他涉嫌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间向一家工厂业者收取800令吉至2000令吉的贿金,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7(a)条文(索取或接受贪污),可与24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6年10月13日下午3时45分,以一巡伍长的身分向居銮一家工厂业者索取1500令吉贿金,条件是不取缔工厂的无证件外劳。 

次、三及四控状指被告分别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3时15分、2017年1月17日上午11时20分及2017年3月6日下午1时55分,先后分别向同一业者索取2000、1000 及800 令吉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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