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纳吉1MDB案下月14开审

(吉隆坡5日讯)法庭将于5月14日开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25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贪污及洗黑钱控罪的案件。

高庭法官柯林今天在进行案件管理时,择订5月14日、15日、17日、28日、29日及31日,6月10日至14日,以及6月18日、20日及21日共14天,审理上述案件。



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告诉高庭,之前择订4月15日至5月3日的审讯日期,已用于审理纳吉涉嫌滥用SRC国际有限公司资金案,高庭因此改为上述日期审理该案。

哈温德吉星指出,高庭法官纳兹兰择订本月3日开审SRC案,并于本月15日至5月10日续审。

沙菲依面对两项涉嫌洗黑钱控罪。

拒先审沙菲依洗钱案

“法庭择订上述日期后,我们在5月只剩下13日至17日,以及5月杪的时间,但这时候也是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依(被控洗黑钱)案件审讯期,我个人倾向选择先开始沙菲依案件,因为其案件比较不复杂,而且当时先被控。”

柯林说,法庭要先审理1MDB案,因此拒绝哈温德吉星的申请,他较后根据沙菲依案原本审讯日期来择订1MDB案审讯日期,并订本月16日进行案件管理,以择订沙菲依案的审讯日期。



法庭原订5月14日、15日、17日、28日、29日及31日审理沙菲依案。

收贿洗黑钱共25控罪

纳吉于去年9月20日涉嫌利用职位获取22亿8000万贿金而被控4项贪污罪行,以及21项相同款项的洗黑钱罪名,他否认有罪。

在首项控状下,他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4月14日期间利用职位,在大马回教银行获得6062万9839令吉43仙贿金。

第二控状指纳吉利用职位,于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相同地点获得9089万9927令吉28仙贿金;第三和第四项控状指他利用职位,分别获得20亿8147万6926令吉及4993万零985令吉70仙贿金。

他也面对21项与22亿8000万令吉1MDB资金有关的洗黑钱控状。

去年9月13日,沙菲依在地庭面对两项涉嫌洗黑钱控罪,他被控分别接受430万令吉及52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这2项收益来自纳吉的大马回教银行户头的两张支票,并汇入他两个联昌国际银行户头,他否认有罪。

他也面对两项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交易的控状,被控呈报分别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财政年的财务报表并不正确,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反应

 

要闻

查案官:叙述方式录供 有给机会纳吉解释

(吉隆坡26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接受反贪会的调查时,有很多机会针对指控作出解释。

她说,反贪会以叙述方式向纳吉问话和录取他的口供。

诺艾达今日在高庭审理纳吉涉及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中,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时,这么说。

纳吉被控挪用公司款项。

诺艾达说,反贪会录取纳吉的口供时,并没有提到特定的问题。不过当参照文件时,官员要纳吉充分解释,包括跟问题有关的行动和事件。

“我们发问及以叙述方式记录纳吉所说的,并且给了他详细解释的机会。

“我相信相当我们向纳吉出示这些文件时,有向他提出问题。”

旺阿兹万较早时指诺艾达只是出示文件但没有提到任何特别的刑事指控,不过诺艾达不同意律师的这个说法。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