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7年未如实报税
税收局向纳吉追讨15亿

(吉隆坡1日讯)从2011至2017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指未申报的可征税收入接近40亿令吉,内陆税收局上周致函纳吉追讨这笔过去7年约15亿令吉的额外税款。
根据《The Edge》报道,内陆税收局调查结果,纳吉在这7年期间未申报收入近40亿令吉,包括大马与美国调查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有关,纳吉口中坚称的26亿令吉政治献金。
尽管涉嫌1MDB案件面对多项指控,纳吉一直坚持所收取的26亿令吉是来自沙地阿拉伯政府的政治献金。
该报引述消息人士报道指出,内陆税收局在上周已致函纳吉,追讨这笔额外税款。
“这笔15亿令吉税款是从2011至2017年,而税款远远超出纳吉在过去7年申报的收入。”
税务专家表示,捐款是需要缴纳所得税,因此,无论纳吉的银行户头的数十亿令吉是否被证明是被盗取或是捐款,他都会基于未申报而犯了罪。
“所有收入都应纳税,无论是否合法赚取。”
他说,若收入是非法所得,则交由警方或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等机构去调查是否犯下了罪行。
“内陆税收局只是针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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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特赦局和统治者权限” 安华不谈附加谕词课题

(加影19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态,不愿多谈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的“附加谕词”课题。

“我不想要涉及有关附加谕词的讨论当中。”

他今日在加影举行周五祈祷后,被媒体追问相关的附加谕词是否真的存在一事。

对此,安华强调这属于特赦局的权限,而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有绝对权力。

“各造应该接受此事,并专注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巩固稳定。”

纳吉是于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时,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6年刑期。

因此,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厘清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加谕词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果特赦令附加谕词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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