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末沙布:不满与巫统合作
料80%伊党党员跳槽

王荣忠(左二)移交党员表格给莫哈末沙布(左三)。左为依斯迈,右是慕克力。

(亚罗士打1日讯)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说,随着伊斯兰党领袖露出“真面目”,公开与巫统合作后,预计80%党员已不想留在伊党,正准备跳槽到诚信党、土著团结党及希盟其他政党。

莫哈末沙布也是伊党前署理主席。他昨晚出席诚信党日来区主办的政说会,发表演说时这么说。



他也在会上接领日来区部属下多个支部移交的900名新党员入党表格,包括双溪里茂支部主席王荣忠移交的78名华裔新党员。

他说,这900名新党员中,其中一半来自伊党,相信将会有更多伊党党员加入。

莫哈末沙布也揶揄伊党,虽号称有100万名党员,其做法却无法获得党员支持:“我们还会继续与20%的伊党死硬派做朋友、喝咖啡,至于80%要跳槽的伊党党员,就由他们自己作决定。”

慕克力:巫统一言堂

土著团结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慕克力发表演说时则说,巫统及伊党向马来人强调,唯有两党合作才能保证马来人及回教徒的未来。但事实上,在巫统领导下,国阵成了巫统的一言堂,马来人的权力也没有被捍卫。



在场者包括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诚信党吉州主席依斯迈、青年团团长阿斯米鲁、行动党吉州主席陈国耀,以及安南武吉州议员拿督阿米鲁丁等。

希盟党领袖都有发言权

较早时,莫哈末沙布指他在伊党数十年,从1990年代表伊党参选并获胜,并在多次政局演变,包括伊党过去曾与四六精神党、行动党等合作,到后来离开民联等,身为党领袖,他由始至终都遵从党领导层作出的决定。

“我不是不能接受伊党跟巫统合作,而是许多事不需在暗地里偷偷做,连时任副主席的我也被蒙在鼓里,试问如何服众?”

他指希盟执政下并没类似的课题,没有领袖为了私利而作出决定,所有希盟政党领袖都有发言权。

他抨击伊党领袖,较早时与土团党“达致共识”,并签下合作条约后,同一天晚上却宣布与巫统合作,完全没信用可言。

慕克力也是吉打州务大臣。他指吉州希盟政府将紧守廉洁理念,确保不会出现滥权贪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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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无权干涉355法修案 伊党:五大宗教咨理会涉煽动

(吉隆坡6日讯)伊斯兰党指出,修订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属回教事务,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发表意见的法定地位,而且干涉修订该法令已构成对种族、宗教和王室(3R)的煽动行为。

伊党因此促请政府对该理事在这项课题上所发表的颠倒和误导性言论作出回应,并尽快采取适当的行动。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发文告说,该理事会声称有关修订建议将制造两种刑事制度,不仅是误导,而且反映出该理事会对法律的严重无知。

“我们对该理事会再度对有关修订建议发表颠倒是非的立场感到遗憾和不满,并提出5个论据,加以反驳。”

他指此项于1965年制定的法令(355法令)曾两度经过修订,首次在1984年,把1000令吉的罚款额提高到5000令吉,监禁刑期从6个月增加至3年,附加6下鞭刑。

他强调,有关修订旨在与时并进提升回教法庭对审理回教刑事案件的权限。

他也指回教法庭可针对各州根据联邦宪法第九附表第二项(州)的第一细节下,立法所制定的罪行判处刑罚。

“联邦法院在以往案件中对各州立法权的界定,明确承认我国存在双重制度,其中包括苏马达瓦安(Sukma Darmawan)、ZI Publication Sdn. Bhd,以及最新的聂依琳等案件,亦显示法庭认同受排除条款约束的双重制度。”

伊党对修订355法令的5大论述:

1)双重法律体系在我国存在已久,即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制度,而联邦法院并没有完全消除州对未列入联邦犯罪清单的立法权。

2)伊党认为相关修订建议有助强化回教法律,这也符合国内大部分回教徒的民主意愿。

3)如果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认为修订建议不符合宪法,请问理事会这是否也表示355法令也违宪?若是,这是危险、恶意,以及完全没有根据的看法。

4)回教法不适用于非回教徒。鉴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解释或证明修订建议对非回教徒的影响,反之只是空口无凭,明显是在干预回教事务。

5)这也可被视为对回教在我国受联邦宪法保障的地位和实践,所掀起的一种回教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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