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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冻结父亲7户头
刘特佐斥政府滥权

(吉隆坡29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关键人物刘特佐指大马政府试图冻结7个属于他父亲丹斯里刘福平的银行账户,等同滥权。

刘特佐今日透过一名发言人称,之前国阵并没有采取行动“夺取”他在槟城的豪宅,并以此指责希盟政府“骚扰和政治迫害”。



以洗黑钱罪名提控

警方去年8月24日入禀刑事诉讼,提控刘特佐及其父亲涉嫌挪用1MDB的款项,法庭随后也向两人发出逮捕令。

当时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商业刑事调查部及总检察署是在刘氏父子缺席下,以洗黑钱罪名提控他俩。

据悉,大马政府昨日入禀吉隆坡高庭,通过民事诉讼,申请冻结1MDB案通缉犯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在7个银行户头,有关户头共存有约4800万令吉。

根据财经网站The Edge Markets报道,政府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以让政府无需进行提控下,可以充公这笔款项。



有关案件管理预计将会在今日或下周一进行。

报道也引述消息指有关存款相信是来自1MDB的基金。

消息说,在这7个户头当中,有3个户头是定期存款,政府相信所有存款是由刘特佐在外国的公司转入其父亲的户头。

这是政府自上周六刘家位于槟城的3层楼豪宅外墙张贴了查封令后,另一项申请充公刘特佐家人存款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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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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