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登彼岸】废死?或不废死?

“以慈治瞋”,“不杀”始终是佛教不变的精神。



“不废死”,这期生命就落在“报复心理”,以牙还牙、以命偿命。只在乎犯者之前的“错”,不因为犯者“入狱”承受了代价而领情。

“不废死”,似乎可以看到为正义者、受害者家属、爱国者心里的情绪,在“无助”下,认为唯有“对方一死”,才能减少社会问题。

很多人会认为“血债血偿,杀人偿命”,你对别人做过什么,你就应该受到同样的对待,这才是公平的体现。

死刑治标不治本

不过大家也知道,这是“治标不治本”。智者应该知道:不废死,是消极的,不是治国之道,更不能引发道德的净化与开展。



我们应该回到“犯罪者”背后犯罪的原因,来教育与引导。

问题是,也许我们不愿意拨出金钱与时间去针对目前的现状与问题做出改变与提升。例如,种族、宗教、制法等的偏差……

“废死”——出自于对生命的热爱,以慈悲为怀,它是超越种族、宗教的高尚情操。

虽然面对反对的声浪,但他们也显得“无助”,但坚持相信,这才是“治本之法”。

智者也该知道:废死,是积极的,是有助治国的其一方法。此外并能开展出有智慧与慈悲的道德社会;同时也看到了“受害者及犯罪者”面对着不同苦的磨难。

“不废死”——死囚唯能接受一死,没有了重生与回头的机会,留下的又是死囚家属的痛苦。

看见“犯罪者”一死,自己也得不到什么,只有一时消消气,最后心中的“痛”还得去面对。

“废死?或不废死?”——不应该只是“口号”,而是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及慈悲”。

让我们共同努力,清理那“不废死”的报复心去落实“废死”的实际行动,为生命、为国家建立更成熟的管理方法。

死刑的目的是追求公平吗?

当事故已经发生,悲剧已经造成,那种对当事人的伤害和痛苦是不可挽回的

智者能处理自己“烦恼”,慈悲为怀才能感动天地。

法律给予犯罪者惩罚的根本在于为了体现社会的公平性与遏制未来的犯罪。

公平是人本社会所要求的,科学家发现哪怕是动物都在追求公平对待。

造恶业必承受果报

所以,很多人会认为“血债血偿,杀人偿命”,你对别人做过什么,你就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对待,这才是公平的体现,是我们人世间所追求的一种公平性。

然而从真理的角度来看,一个人造了什么样的恶业,他必然会承受什么样的果报,这是所谓的因果不虚。

传统的智慧也在教导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一个杀人的罪犯,当他犯下严重错后,他的内心时时刻刻承受着煎熬,悔不当初,这就是马上的业报。

而在此生的未来或来世也必然准确地承受着相应的恶报。这是宇宙本然的法则,平等无二。

所以,到底法律要以什么形式来判决罪犯?是不是一定要以“血债血偿”的方法才能达到“以杀止杀”呢?这是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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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联合国人权专家赞大马废强制死刑

(吉隆坡12日讯)联合国人权专家赞扬马来西亚最近在下议院废除强制性死刑的决定,并称这促进了全球普遍废除死刑的趋势。

专家们在文告中表示,死刑不符合人权和尊严的基本原则。他们重申,强制死刑构成任意剥夺生命,是对司法独立和公平审判保障的根本侵犯。

他们认为,只有“最严重的罪行”才能判处死刑,强制死刑违背这一原则。它剥夺法官根据被告的个人情况或特定罪行依案判决的可能性。

他们指出,通过这一决定,马来西亚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支持在东南亚这个经常对毒品相关罪行等广泛罪行判处死刑的地区废除死刑。

“根据国际法可以判处死刑的唯一一类罪行是涉及故意杀人的极端重罪,而毒品等罪行中大多数都没有达到最严重罪行的门槛。”

他们希望最近废除强制性死刑的决定,将为马来西亚乃至整个地区彻底废除死刑铺路。

人权专家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分为联合国服务。

联合发表声明的专家:

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莫里斯蒂德博尔宾兹

身心健康权特别报告员特拉伦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普里亚等多名成员

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菲奥诺拉

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杰拉德

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费尔南

吁大马彻底废死

人权观察组织(HRW)也在文告中表示,废除死刑是朝着与国际人权规范接轨,以及全球日益反对死刑的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人权观察亚洲区主任皮尔森也促请马来西亚立法者采取进一步措施,彻底废除此惩罚来巩固这一势头,这使大马更接近多数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

“大马的下一步行动应该是完全停止使用这种惩罚,并为1300名死囚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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